《和谐家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雪山客
雪山客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65165
魅 力 值:1513
龙    币:52405
积    分:42544
注册日期:2005-01-06
 
  查看雪山客个人资料   给雪山客发悄悄话   将雪山客加入好友   搜索雪山客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雪山客发送电子邮件      

牛市理财投资颗粒无收被质疑!
此新闻报道发表于08年1月15日<北京日报>,作者北京报记者耿彩琴

陈先生最近很郁闷,他的母亲1年前投资10万元参加了一家银行某款人民币理财计划,1年后收益只有39.6元。而银行告诉他,该产品到期收益率为零,39.6元是利息税调整的补偿。
  在随后与银行交涉未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之后,陈先生将一份帖子发到了MSN理财网等网站上,跟帖者无数,一时间成了热门话题。上周末记者通过MSN理财网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与陈先生取得了联系,并采访了相关银行。采访中,陈先生向银行掷出了质疑的“三板砖”。而相关的银行也对记者解释了对这些质疑的看法。
  记者注意到,双方的“僵持”,正是时下不少银行理财产品纠纷的普遍问题,值得银行和投资者关注。
  ▲质疑一
  熊市风险能接受
  牛市为何收益为零?
  “当时得知收益为零我们很吃惊,因为一年来上证指数从2000多上涨到5000点,怎么可能有这样的结果呢?”陈先生这样对记者说。
  陈先生说,他母亲与银行签订的理财合同内写明了该期理财计划挂钩的4只股票,是在港上市的建行、中国人寿、中银香港和招行。
  显然陈先生事后做了不少“功课”。他发现该理财产品挂钩的4只股票在过去的一年中有3只上涨,最高一支涨幅96.2%;只有一只下跌2.62%。在这么好的收益下,银行给理财投资人的收益却是零。“我明白理财有风险。但行情是牛市而不是熊市,这样的结果怎能让投资者接受呢?”这是陈先生质疑的第一个问题。“银行是不能拿投资者的钱直接买股票的,我们投资的是一个期权,因为这是一款保本产品,我们将本金部分投资了固定收益的票据,然后拿所产生的利息部分投资于另一家机构的期权产品。投资者收益是与这个期权产品相关的。”发售该产品的银行总行人士这样跟记者介绍。
  ▲质疑二
  无渠道可查投资报表
  银行拿着客户的钱暗箱操作?
  “在投资的一年里,我家人曾经去银行咨询过该产品的阶段运行情况,银行工作人员说没有相关数据和报表,在银行的网站上也没有关于该产品相关情况的介绍。也就是说,一年中我没有渠道查到有关这款产品的财务情况,这是暗箱操作。”陈先生指责银行在产品投资操作的过程中,让投资人无从考查收益;在产品最后到期时,一下甩出一个没有收益的结果。
  记者就此问题询问银行时,银行表示,有的挂钩理财产品是按天计息,有的是按季计息,还有的按年计息,情形并不一样。“比如这款产品,合同上说明按某一天的股市收盘价,按照收益公式来计算的,不可能像基金产品那样每天给一个净值让投资者查。”
  ▲质疑三
  产品设计本身有问题
  银行是否有判断的能力?
  “我最后找专业人士认真看了一下理财产品的合同,人家认为是产品收益的设计有问题,只有4只挂钩股票同时涨跌,并且涨跌幅度一样时,才能获得最大收益。而正常情况下产品零收益的概率非常高,超过90%。”陈先生告诉记者,他由此怀疑银行产品设计部门的人当初是否有基本的判断,并指责银行设计的这种理财产品完全欺骗了投资者。“我们同期发了7款产品,只有这一款收益为零。”“当事”银行人士这样告诉记者说。该人士认为对产品的选择有赖于投资人对市场的判断。对于陈先生所质疑的问题,银行强调是投资者对产品的误解,而并非银行产品设计中存在问题。
  该银行总行人士发给记者的一份材料说,商业银行一般在市场上购买各种各样的期权,“销售方”有摩根斯坦利、美林、花旗等国际著名投行,而对于这些期权的选择是需要有一个方向的判断,比如说看黄金的涨,就选择黄金看涨期权,但是至于该期权“将来”实现的概率是多少,就是这些国际投行都无法预测的,否则这个市场就只有投资的赢家了。
  不过,记者在随后采访一些投资者了解到的观点认为,既然银行也是购买其它机构的产品再卖给投资者,那么最后理财产品表现如何至少也反映了银行的眼光和判断力。如果一款产品的公式设计真的是在多数情况下收益率都不可能实现预期较高收益,或者有明显的缺陷时,银行也“难辞其咎”。而从另一个角度,银行不应把它销售给对产品原理不能明确的客户,“了解你的客户”也是监管部门对银行的要求。

  “在你之前,已经有一些记者采访过我了。”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他在和银行的交涉过程中,银行表示可以给他一些“安慰”。但最后未达成一致意见,他索性不接受这些“安慰”,并在网上发帖,接受媒体采访。

--

月黑风高夜,客从雪山来。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2008-01-16 08:54:0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29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