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榛仁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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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我曾经了解到的一个情况是
一区19号楼某单元,二层的管道杜塞,水漫了二层而把一层淹了。在疏通的过程中,从二层的下水管道中通出来一个铁球。。。说明一下,这种铁球是当初收房的时候做下水管道试验用的。。。这是属于构造方面的问题,或者说是房屋交付之前存在的人为缺陷。
由于当时没有把这个作为证据,1层诉诸法律的时候,法庭根据事实和受淹业主报呈的损失,按照1层的损失由2~6层承担,2层的损失由3~6层承担,这样的方法予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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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这身条儿~~~
2008-06-30 09:35:1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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