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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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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信箱终于开始躲避林翠路问题了!!!
我曾经于2008年6月提出林翠路问题,并分别于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共四次向市长信箱督促林翠路事宜,但至今未回。今年5月、6月,我有分别两次督促,最后市长信箱的态度从2008年6月的答复:“您的邮件已收到。根据您信中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转请昌平区信访办(回龙观镇(目前尚未上网))办理,处理情况将由承办单位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转变为2009年6月的“您的邮件我们已经收到。因您反映的问题及要求不明确或目前尚无相关规定,无法办理,请您谅解。”
  特此告知。

市长信箱
2009年6月18日
所以大家不要有什么期盼了,这年代市场信箱都不可信了。

(1)2008年6月信件内容
这个问题可能已经反映过多次了,不过每次的答复总是不够让回龙观30万居民满意。从2003年到现在已经反映了5年,但是不满意的答复也伴随了我们5年。我们不清楚从2003年开始到2008年,每年不同级别政府报告中都把林翠路建设做为为民要办的实事,每年工作总结也都说各项实事基本完成,但是为什么现在林翠路还没修通呢。
我们也理解拆迁影响工程建设进度,但是林翠路既然是一项城市道路公益工程,国家物权法、城市拆迁法等一系列法规都解释到为了公共建设,可以进行拆迁;国家也规定,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有异议,可以请有关部门先行取证,必要可走诉讼程序,但诉讼期间不影响正常拆迁;而且三个代表也提出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在我们就不明白了到底是回龙观30万人民的利益重要,还是一个依靠使用国有土地的啤酒厂利益重要?
啤酒厂的利益固然要赔偿,拆迁谈判中可能也存在一个钱多钱少的问题,即使这个厂拆迁费多上几千万,难道比耽误30万居民几年的出行代价更大吗?
林翠路做为奥运配套工程(媒体多次报道),不希望奥运会前就这一项配套工程没完成,也不希望这样一个工程影响政府的诚信,不希望让政府有关部门费心费力去解释为什么完不成这个工程的问题,因为你们的答复完工时间总是一托再托,最后变成“不能解释、请谅解”,这样的话以后还是少说,你们的一句话可能就浇灭了30万人的希望,浇灭了首都政府的形象。以上意见,望理解。也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给出一个具体的完工时间,这个时间比起每次重新想象推脱的理由,要容易得多。.
2009-06-19 15:56:3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8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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