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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as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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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费涨价,昌平区建委给的正式回复。
http://bbs.hlgnet.com/info/u17869687/
关于物业费涨价,昌平区建委给的正式回复。

咨询:
1、这几年是否有调整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指导价?如果乱收费,哪里负责监督和管理?
2、昌平区回龙观镇风雅云趣园物业费的缴纳标准应该是多少?
3、顺便问点儿其他的,关于公共维修基金,请问没有大多数业主同意或签字,是否可以动用进行加高护栏等操作
***************************************
市民:

您好!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北京市物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京发改[2005]2662号)文件规定。

答复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0.55元/建筑平方米.月。其中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0.04元/建筑平方米.月)。

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住宅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住宅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一)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0.05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住宅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主要包括:门禁系统(可视、非可视及磁卡)、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中央监控室和电子巡查系统等。(二)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多层住宅0.05元/建筑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10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三、单元楼内公共部位照明能源费按户分摊;

四、垃圾清运费问题:根据原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1999]253号文件规定:“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费,本市居民每户每年30元”。

五、关于“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其使用必须经专有部分面积 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讨论通过,持相关材料报区县建委审核或备案后,才能办理支取手续。详细政策您可以查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您若对业主的签字及统计结果存在疑义,可直接向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进行查询。

六、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发改委价格举报电话12358。
2009-09-24 10:49:3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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