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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了多少银子?这里有发改委关于《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内容,请同受长城物业服务的邻居们参考。反正那4分钱的什么保险,我是没交呢。有政策,咱不怕,呵呵
以下内容摘自发改委网站: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 ——该网址不再展示
四、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住宅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住宅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0.05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住宅区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主要包括:门禁系统(可视、非可视及磁卡)、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中央监控室和电子巡查系统等。
物业管理企业只提供门禁系统(可视、非可视及磁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运行维护服务的,按不高于0.02元/建筑平方米.月标准收取费用。
(二)消防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多层住宅0.05元/建筑平方米.月、高层住宅0.10元/建筑平方米.月,不能上浮,下浮不限。
住宅区消防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架、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同时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以下服务: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及设施时,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
5.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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