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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一主管竟然说经济适用房小区车位不归业主,请学习: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是国家为中低收入购房者提供的“福利”,而非为开发商提供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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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车位归谁所有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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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14日 10:57



经济适用房车位权属问题呈管理真空

开发商有权租售车位吗?

业主:经济适用房用地应归所有业主

有业主质疑:作为经济适用房用地系国家划拨地,应该属于所有业主,开发商是否有权租售小区车位本身就是问题。

开发商:国家无偿划拨使用权归开发商

开发商则回答:商品房的开发商是交了土地出让金给政府的,所以要把这笔费用摊到业主手里,业主也就有了土地使用权。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开发商的,所以使用权在开发商,经济适用房的公摊不包括地上面积,而只是大家各摊自己楼下的那块地方。

关于经济适用房小区车位权属使用问题,记者分别打电话到市国土局、市建委、市发改委等政府机关求证,结果发现该问题尚没有一机构明晰管理。其中,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土局只负责土地划拨,但是,“国土局却不负责经济适用房小区车位管理和使用。”除此之外,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是土地整块划拨,不会出现“建造住宅、小区车位、公共设施等用地分开划拨的'切豆腐'情况。”而且,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是国家为中低收入购房者提供的“福利”,而非为开发商提供的“优惠”。因此,最终应该是老百姓而非开发商得利。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虽然明确指出三环新城开发商车位租售价格不符合规定,但是落实到所属权和管理使用问题时,也表示非自身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建议记者向市建委有关部门咨询。

但是,记者向市建委询问却发现,无论是市建委管理交易管理处,还是小区管理办公室和房屋权属处都表示非自身职权管理范围。其中,房屋权属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住宅楼、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归其管理,小区车位问题“不知道归谁负责管理”。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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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2 10:05:2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4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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