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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葵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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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下关于收到传票的事情,大家可以探讨!
只要你接了传票签了字,就定下,你输了!这是肯定的,就算你上诉一中院,也会维持原判!
对应办法:对于法院送达的传票一定不要签字,包括房屋所有人的直系亲属。就算让家中保姆签(在法院为传票未送达到处理),这样就可以按传票未送达,法院会劝物业撤诉的,一般昌平法院不会做公告送达,所以此案法院以传票不能送达为由,驳回物业上诉的。这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已经签收了,就注定你输了,再不交费,物业会在判决书下达后(也就是你签收之日起)。如果没有签收判决书,会有2个月的公告期,允许你上诉。15天上诉期过后,会申请强制执行,从你身份证号,查你银行帐号,直接把钱划拨走,或查你名下其它可执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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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9 16:02:1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42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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