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圝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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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这辆车了,到目前,我看过三辆车因停在中心花园地带被严重划伤的,一辆是新买的BMW1,一辆是路虎,还有一辆就是这辆别克。
当时BMW1停在13号楼旁边,路虎停在10号楼旁边,两辆车都是用钥匙等尖状物深度划伤,都是整个车的侧面从前到后地划伤,忘了那辆车了,而且不是一走一过地划伤,总共车身有三四条深痕,是走过来又返回去地深度划伤,后来大家也可以看到,那辆宝马有一段时间经常停在二区一进门处离保安最近的地方了。

那辆路虎也差不多是新车。

然后就是这辆别克。

最近两天有个夏利停在7号和8号楼之间的中心广场上,我一直担心,它别再被划了,但也没办法向车主提醒。

因为,这三次看到车辆被划,我都是比较早地离家上班,感觉应该是某位孩子的老人家长,起的很早,很气愤地、严厉地维护二区中心广场的无车环境,已给天天在这里玩耍的小朋友们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我十分理解这位划车者心里的愤怒,能让自家小孩有个完全玩耍,不用时刻担心他们求安全的环境,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你停在便道旁边、甚至绿地上,他们似乎也不会这么气愤,如此强烈地去维护他们子孙的安全。

人的安全,独生子女的安全实在是太重要了。

但,是不是就应该采取过激的手段来维护这份安全,我也并不苟同,一辆车也是别人家的重要家庭财产,他违反了规则,就遭到这样的惩罚,这样的行为感觉是以暴制暴,破坏他人财物,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就算表达愤怒,能不能用别的方式提醒呢,也能让违规停车的车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也不至于严重损坏他人财物。

这两种人都应该严重谴责,后者更为过分。
2013-05-02 14:22:0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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