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家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lg403
lg403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1343
魅 力 值:1281
龙    币:8012
积    分:3581.3
注册日期:2004-12-19
 
  查看lg403个人资料   给lg403发悄悄话   将lg403加入好友   搜索lg403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lg403发送电子邮件      

6期正在维权:无需交纳有线电视初装费的几个政策法律问题,请大家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权
无需交纳有线电视初装费的几个政策法律问题,请大家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权

一、事由




2005年7月5日,北京市发改委重申“经政府审定价格的经济适用房不需交纳有线电视初装费。”

原文出处:

该网址不再展示

北京市发改委收费处答复:

1、是否应交纳有线电视初装费

经政府审定价格的经济适用房(含危改回迁房)不交纳有线电视初装费,其他住宅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下称《合同》)规定为准,如果在《合同》中开发商承诺有线

电视入户,并在附加条款中明示房价款外需交纳有线电视初装费,则应该交纳此项费用;否则不需交纳。

2、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费标准

有线电视光缆联网工程,按照用户自愿入网的原则,楼房区每个终端收费300元(含每个终端入网费120元),平房区每个终端收费320元(含每个终端入网费120元)。
用户要求安装第二个终端的,如从户外分配器接入,每增加一个终端收费180元,如从户内原终端盒增加端口(最多增加一个接口),收费60元。



二、业主与天鸿购买回龙观经济适用房合同中相关条款


经查阅购房合同附件五中的第11条,明示房产买受人在办理房屋结算时须交纳有线电视初装费300元(代有线台收取)

附:购房合同原件

该网址不再展示

三、法律依据

经电询北京市发改委收费处(66415588--0940宋女士)关于“经政府审定价格的经济适用房不需交纳有线电视初装费”的规定是在1999年制订的,回龙观项目从1期到现在均按此规

定核定建设成本,即“有线网络工程费”已摊入住宅成本中,如果TH及歌华此前一直收取此费应当返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鉴于TH向业主“代收”的有线电视初装费(入网费)没有合法依据,收取的300元属不当利益,应当返还。


四、目前依法维权的症结所在及方向

北京市发改委收费处主管回龙观项目的宋女士(66415588--0940)说,已指派昌平区发改委的同志去跟TH及歌华说,这个不能乱收,但歌华声称实际安装的是“光缆电视”不是1999

年的普通“有线电视” 。

此事因涉及近千万元的收费问题,歌华有线公司总部已急电市发改委,强调指出,他们给HLG小区铺设的不是“有线电视”,而是更先进的“光缆电视”,光缆电视不是有线电视,

因此歌华按照“京价(收)字 [2000] 43号”文件,要求业主交初装费!

因此,现在维权的症结是待政府部门释义“光缆电视”与“有线电视”的含义。






市发改委收费处周4(7.7)下午开了紧急会议研究此事,拟派员来HLG现场调研、走访相关管理及技术部门后,给予“光缆电视”是否就是“有线电视”的“行政”解释!



五、维权突破口

调阅了原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有线电视收费的三个相关文件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1998]第163号文件规定,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中的有线电视网络部分业务中的收费标准:
  A.节目收看费:影视频道与转播中央卫星节目每户每月12元,新增服务、娱乐频道收看费每户每月加收2元;
  B.网络工程费:每个终端收费300-320元(含入网费120元);
  C.微波网络工程费:每个终端收费180-200元(含入网费120元)。
  
歌华股份公司成立后,根据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0]第43号文件,公司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节目收看费
  影视频道收看费每户每月8元,转播中央卫星节目,节目收看费按每户每月4元向入网用户收取。今后每增加一个服务性、娱乐性频道,收看费可加收2元,但需履行报批手

续。
  二、网络工程费
  1、光缆网络工程费
  有线电视光缆联网工程,按照用户自愿入网的原则,楼房区每个终端收费300元(含每个终端入网费120元),平房区每个终端收费320元(含每个终端入网费120元)。  已

加入微波网的用户并入市光缆网的,每个终端只收取光缆网入网费120元。
  2、微波网络工程费
  新建、改造共用天线系统并入市有线电视微波网的联网工程,楼房区每个终端收费180元(含入网费12元),平房区每个终端收费200元(含入网费12元)。
  由单位统一入微波网的用户,由你公司按户收取一次性建设费,每个终端12元。
  三、对已建立光缆、微波网络的居民区内新入网户,均按上述规定收费,不得再加收费用。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3〕295号)有线电视收看维护费由现行每户每月12元调整为每户每月18元。



经对比这几份文件,发现原来可免交的有线电视初装费(网络工程费)是300-320元,而现在的光缆电视的工程费300元,两者从工程费用角度看,基本是等价的。

也就是说铺设光缆电视的成本与按装普通有线电视的成本是相同的,从目前实际市场行情看,光缆的铺设成本比电缆更低。



经查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法规文件,明确定义有线电视就是通过电缆、光缆等方式,提供经国家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的基本收视频道传送服务。

无论是铜质同轴电缆、微波MMDS系统、光缆等,都只是传输数据信号的载体而已,歌华有线的光纤只是到楼门口,入户的仍是铜缆,歌华作为垄断企业不能信口雌黄,不顾

起码常识,玩弄文字概念!


在此呼吁全体业主,多打电话多造 舆论,相信人民政府能切实把百姓利益放在首位,依法办事,严格自律,用自己的责任感与良心去解决问题!!!

当政当为民做主,和谐社会奏凯歌!


六、市发改委收费处联系电话


66418625(FAX)


回龙观项目直接负责人宋女士

66415588--0940、0932 0925

物业收费管理

66415782

66415781


七、市发改委收费处最新工作动向及处理此理的基本原则


据回龙观住宅项目成本核实的直接负责人宋女士说,他们将会同开发商核对1999年TH承诺的有线电视入户经济适用房的网络工程费,然后再核查现在建光缆电视的网络工程费用。

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多退少补。
2005-07-09 08:56:5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54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