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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美家的投诉!
关于对“好美家”建材商场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投诉
sarai1130 2005-08-23 08:48:57 发表于焦点装修家居网-装修总论坛-家居投诉论坛

关于对“好美家”建材商场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
投 诉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我们于今年6月27日在位于武侯大道的“好美家”建材商场购买了一批墙地砖用于家装。当时“好美家”正举办墙地砖“满千送千二”的促销活动,即消费者每购买1000元的正价墙地砖即可获得1200元的代金券,该代金券可用于购买除墙地砖外其它所有正价商品,并必须在2005年7月30日之前消费。我们在交纳了全部现金货款后获得了赠券,并按照“好美家”的规定将所有赠券购买了该卖场内其它商品。
8月4日,我们根据家里装修进度,电话通知“好美家”送货(墙地砖)。8月6日下午,“好美家”将货送至我家,但缺少我们所购买的价值5359.60元的“雅士高夫”牌墙地砖。“好美家”称“雅士高夫”现在缺货,要等几天才能送来。过了两天,我们又电话询问“好美家”送货部、服务台,均回答没有货。同时“好美家”墙地砖采购部岳经理(电话:13880537637)解释说:“雅士高夫”已经从“好美家”撤场,由于他们工作的失误,在供货商撤场时没有预先留下我们已交全款的货物,现在他提出两种补救方法:一种是让我们在“好美家”其它品牌的墙地砖中另选适合的货物,价格不论;另一种是他们马上在广东厂家订货发回成都,这样就要等待五天,于8月15日保证可以到货。由于我们特别喜欢“雅士高夫”,因此同意等一等,并强调16日一定要送货,岳经理满口答应,并说很快可以办妥。14日我们特地询问岳经理,对方回答没有问题,最迟 16日上午一定到货。16日下午我们电话询问岳经理货物何时可送,对方回答他正在火车东站提货,不过因为提货人太多,需要等待,并说提到货后马上就给我们送来。17日我们又电话询问岳经理关于送货一事,岳经理回答昨天没有提到货,今天还去提。18日我们再次询问岳经理何时送货,岳经理说货已提到,但要先回商场分货,商场的两台送货车又都出去了,他安排好了马上就给我们送。19日上午9点过,我们又一次电话询问岳经理何时送货,岳经理回答昨天因送货车没有调配过来,所以没有送成,并保证说当天中午12:30以前一定送货。我们一直等到下午1点过,货还没有送来,再给岳经理打电话,一直没人接听,至此以后,此人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之后,我们再打电话到“好美家”送货部,对方回答根本就没有货!事后我们得知,“好美家”根本就没有从广东厂家调到货,其采购部经理一直在欺骗我们。这一点,“好美家”自己已经承认。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非常着急,由于该货物迟迟不能送达,我家装修工程只得一拖再拖,而且面临赔偿装修公司损失的问题。于是我们只得再次前往“好美家”寻找解决办法。“好美家”派出一位郑先生接待我们,此人讲,现在“好美家”无法履行这部分墙地砖的合同,他们要求撤单,称“好美家”可以退还我们购买的这部分墙地砖的现金5359.60元,并给予我们一定的误工赔偿,我们则应退回相应的赠券6000多元。如此计算,由于“好美家”违约不能交货,我们不仅不能拿回货款,还要倒补给“好美家”其中的差额现金!!这种显失公允的条件,是任何一个消费者都不可能接受的!
20日,我们又到“好美家”找到该店负责人张海平(电话:13881931652,82962573),张称,他们采购经理的欺骗做法不对,现在他们继续去调货,如果调不到货,我们可以在店内换货,并给我们一定的优惠,或者他们在其它卖场购买类似的货物给我们,并答应23日前给我们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案。我们同意再等一等,并同意如果实在不行,就在店内换货。
22日下午,张某打来电话称调不到货,并约我们当天到“好美家”去协商。我们应约前往,但令人惊异的是,该负责人说,他们的解决方案就是最初提出的办法,即他们撤销合同,退还5000多元货款,我们则退还6000多元赠券,因为我们已经使用赠券,就要退还他们6000多元现金!我们据理力争,他们又说,如果我们要换货也可以,但要再用现金在其店内消费6000元,后又改成消费4000元(我们已采购了全部的装修建材,根本不需要“好美家”其它货物!而且“好美家”这种做法纯属强制消费)。“好美家”并称,他们也知道这样做不合情理,但他们就是要这样做,如果我们不接受就去消协投诉好了,去法院告好了!
“好美家”的做法令人极其气愤!由于他们违约不能供货,我们好意与之进行协商,并做出让步,也是体谅商家困难,希望能尽快解决问题。但对方却出尔反尔、一再欺骗,而且对消费者百般刁难,态度蛮横,摆出一副店大欺客“谁来也不怕”的态度,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蔑视,严重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我们认为,在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 在“好美家”这样一个知名企业出现了这种毫无诚信的做法、出现这种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是对我们这个城市商业信誉的严重破坏,也严重有损于“文明成都”的形象!
我们对“好美家”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并要求“好美家”赔偿由于其违约给我们造成的一切损失!也恳请政府有关方面出面纠正“好美家”的错误做法,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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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9 15:27:2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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