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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半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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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总有个开头,开始都得摸着石头过河。
总是等待时机,就会迟迟无法落实的行动上。
先从网上成立是个很好的途径
有以下优势:
1 上网的业主普遍素质比较高
2 网上大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好的沟通和信任,尤其是部分管理员在处理一些问题中已经建立了公众威信:象 夹心,jinzi等,
3 之前组织的一些活动比如集体收房等已经在组织管理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4 即便以后成立了正式的业主委员会,网络也是最有效的沟通途径之一。所以大家首先通过网络组织处理一些公众问题,也是为以后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打下基础。

个人觉得可以马上开始行动,进行网上业主委员会的推选工作,推选的条件肯定是首先确定必须是业主,然后在小区论坛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当然,是组织过集体行动的也要优先考虑,可以由以组织推荐结合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在网上推出候选人名单。在征得本人自愿前提下,大家在网上投票决出。
2006-07-10 21:00:5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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