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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下去也很有意思
==开除对于他们来讲就是调动工作
是要他不在我们这个地方工作
--那继续去别的地方为害一方?试想保安打业主,是不是要终身取消保安资格?
这种制度我就一直在期盼,希望做食品的如果出错,就取消进入食品行业的资格,其他行业类似,但目前好像还没有这个制度或先例,希望法律能健全如斯
==刑事拘留就是让上级部门给培训一下,也就主管领导离职是个丢面子的事,请试想一下:你打===老板一顿后果会是什么样?
除此以外也没有更好的行政手段
--我们没有行政权力,更没有对他们内部人员的行政权力,我们只有使用社会资源,推动权力机关,给业主造成损失仅仅限制他15天人身自由这也太轻了吧?要知道:对于他来讲开除党籍可能还是一个奖励(不用交党费了).
只能是推动,由法律机关来判定,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如果只是打人,在法律上真是没有多大的约束里,顶多拘留15天。
==我的意见是:深圳长城物业法人代表在北青\北晚媒体上亲笔道歉
这个,可能比较难。。。,他可以开除员工,但上媒体道歉很难。
--难是什么?难是因为这个有价值,我们的处罚只有两点,一个是精神上:媒体道歉,另一个物质上:赔偿全年全家园物业管理费,注意不是补偿.而且这个首先不是我们提出来,而是要他们主动写情况检查,直到我们满意为止.
==赔偿全年全家园物业管理费
这个还是可以争取的
--终于有一点认可了,不容易呀:),不过不是争取,记住你是业主,不是员工.
我说的意思就是,一切斗争必须有理、有据,还有一个是有节,我记得这应该是周总理教导我们的,这个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时候也是有用的,现在大家对物业有很高的要求,我个人是这样认为,因为我目前还没有遇到物业、保安、HMJ等的龌龊事情,也许我的运气比较好:),大家看待问题不要一上来就要怎么样,其他他们也是一个赢利性单位,很多事情就那么回事,我们在外面做项目不是能多挣点就多挣点麻,但并不是说放弃斗争。
==并且换掉物业
改正并保证以后不犯是关键,如果屡教不改再炒,你炒了下个物业来也不会好到哪去,天下的乌鸦而已
--你说的很对,最近北京市电视台上在播最佳小区物业评比,总感觉你说的天下乌鸦都是老板,呵呵,问题要看大小,打人是要开除的,我们不能开除他的一部分(员工),只能开除他的整体(物业).
我说的是物业企业都是一样,还是上面说的,他们都是赢利性单位,出发点都是一样,所达到的结果和使用的方法也就大同小异,但我们所要保证的就是不损害业主的利益
谢谢大家,我的发言完了。 (此文由Crisdin在2006-07-14 21:28:2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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