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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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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进来看看吧!
共同条款


业主装修 物业不得乱收费


业主装修前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装修服务协议,其中,要明确是否收取押金、装修服务费,除这两项收费之外不得另收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任何与装修有关的费用。
收费方式


物业费: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


包干制是指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建筑面积交纳,如果选择这种方式,物业公司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酬金制是指业主按建筑面积预先交纳服务资金,物业公司用来支付绿化养护、自家酬金等费用,选择这种方式,物业公司应向全体业主公布账单并定期公布费用的使用情况。同时双方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剩余费用转入下一年继续使用,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晨报讯 (记者 朱烁) 物业公司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等活动,必须经过业委会的书面同意,且全部收益归业主所有。这一关系有房族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望写进合同加以明确和保护。市建委与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今起通过“首都之窗”、“北京工商”、“北京建设”等网站广征民意,其中,停车收费,装修等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都包含其中。


为使这两个合同范本能切实保护业主和物业公司合法利益,市工商局联合市建委今起至11月11日向社会征集意见。市民可以登录“首都之窗”、“北京工商”、“北京建设”等网站的相关页面,了解合同的具体内容,并通过在页面留言板中留言或发送邮件到的方式,提出您的意见或建议。两部门还将根据意见反馈对合同再次修改完善,并在适当时机通过邀请有关代表召开公开论证会的形式,确定这两个示范文本的最终内容。
2007-10-26 10:12:5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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