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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
今天是清明节,早起去接老爸老妈连扫墓带踏青,一天的天气很好心情当然也好,和门卫混了个脸熟出进大门都痛快放行,看来近期不会发生冲突了,晚上回家我心里总觉得是有点什么事,实际还是车位的事,一开始小区贴出车位租赁收费通知,感觉小区物业有点不识时务,去年颁布实施《物权法》媒体到处都在宣传已经深入人心,小区物业真敢抗法,肯定没人会交,所以没把小区收费当回事,社区网上有人说:好的车位被人占了表示很郁闷,当时吾以为那是物业的托。3月28日看到小区大门车位租赁表开始不相信,上去买中水带查看感觉势头不对,当时就有几个人正在签合同,我马上要求看物业的合法手续,物业只是说有合法手续,拿不出来,给我的感觉是物业真不拿芝麻当干粮,业主有知情权,物业应该提前向业主明示,那么多业主都在不知情的前提下租了车位。
回家就在网上查相关文件,北京市的相关文件查了一圈要么是2002年或2004年的近期没有,按照约定3月30日又到物业去看合法批文,拿出来是昌平区市政管委和发改委2007年4月~2008年4月11日到期的批复文件,(批复是在物权法实施前,马上到期)我赶紧又与昌平区市政管委的相关人士联系,他们所有的人都非常强势,说批文不违法。过去由于业务关系经常与昌平各部门行政主管接触,总的感觉是他们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还经常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执法,(详细情况略),所以当听到昌平区相关人士的答复首先想到的是把物业和zf相关主管一起告(根据我与他们多年打交道的经验他们不怕你在区内告他,怕你往上捅,是杀手锏)。然后赶紧找律师,因为要告的对象要走二个不同的法律程序,所以先告直接侵害人“物业”并与相关人员取证……,所以出现了以前提到的相关主管负责人的口气也变了(建议不要急于打官司,先协商)。目前我们小区继续停车收费是zf不作为造成的,《物权法》出台后当有人呼吁维权时,部门主管可以叫停并向上级汇报。(据了解有的区发生纠纷就叫停了,昌平区没叫停……利益共……就一目了然了) (此文由随意草在2008-04-05 00:21: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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