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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鑫家园639户居民联名罢免居委会
华夏时报·华夏网 2006-5-26
■核心提示
  近日,一小区639户居民联名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罢免刚选举产生不满一个月的新一届居委会。超半数居民认为本届居委会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存在“违规嫌疑”。
  居委会换届缘何让居民们如此激动,记者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小区居民曾与上一届居委会有“过节儿”,有居民指由于上一届居委会的阻挠,使得小区业主们的两次维权行动均告失败,而本次选举产生的居委会正是上届居委会的“原班人马”。
  如今,在北京市的大多数小区,随着业主和居委会间的关系越发密切,业主和居委会间的矛盾也越发突出,如何有效地解决尖锐的社区矛盾应该引起更多人的思考。
席联相指着639户居民的联名材料说:“大家一致要求罢免新一届居委会。”

昨天,一居民走过位于小区4号楼的居委会。多数居民认为新一届居委会在选举过程中存在违规嫌疑。


在小区的宣传栏里,公布的新一届居委会成员就是上一届的“原班人马”。



席联相说,为罢免新一届居委会,他已向多个部门邮寄了投诉材料。

 
昨天记者来到了位于回龙观社区附近的天鑫家园小区,发现大门口的宣传栏里贴出了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名单。
  一位业主告诉记者,5月8日,小区639名业主曾联名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罢免新一届居委会。因为他们认为新一届居委会的产生存在“违规嫌疑”。
  
新事件
  居委会多为“原班人马”
  “事情得从3月2日讲起。那一天东小口地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在天鑫家园小区张贴了《致全体社区居民的一封信》,自此启动了该小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昨天,天鑫家园小区的业主席联相对记者说。
 新居委会多为“原班人马”
  罢免事件的导火索是在3月10日被“点燃”的。
  “那天,在小区大门旁的宣传栏里,突然贴出了一张布告,这张布告以‘居民会议’决议形式,通告了天鑫家园居委会‘选举委员会’名单。”家住小区22号楼的席联相回忆说,因为他是这次罢免活动的主要组织者,所以对事情的经过很清楚。
  在这份布告里,原居委会主任沙桂芬是选举委员会主任,8名选举委员会委员中也有3人是原居委会成员。这个突然出炉的选举委员会令业主们不知所措。
  居民会议被指没有居民参加
  “我们根本不知道这所谓的“居民会议”是何物,更不知道这些选举委员会委员是怎么产生的。”为了弄清“居民会议”是何时招开的,席联相随后与几名业主对各个楼门的居民进行了一家一户的询问,得到的答复均为“没有听说过”。
  根据调查,席联相认为,这份布告存在4个问题,“一是没有18周岁以上的全体居民参加;二是没有按户派代表参加;三是没有通过居民小组开会推选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参加;四是参会人员数量及表决情况没有公布,这完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的规定”。
  “而按照该规定,居民会议应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且需要过半数的人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应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席联相说。
  居民不满选民登记程序
  虽然有居民就选举委员会提出异议,但是选举工作仍按部就班地继续展开。
  3月13日,宣传栏中贴出了第1号《天鑫家园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公告》要求具有北京城镇户口,年满18岁,且在小区居住满1年的居民前往居委会进行选民登记,同时,《公告》还要求,无本市城镇户口,但在本社区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本人提出意愿的,可到居委会做记录。
  这份公告再次引起了居民们的不满。“天鑫家园共有1200余户居民,其中大约六成为外地户口,但是居住时间都超过了2年,应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席联相说,“非北京城镇户口的居民是否应有选举权,不应该由居委会来决定,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应由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在社区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多数外地人没法参与选举
  “《公告》要求选民登记的期
  限截止到3月31日,而登记都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小区居民大部分为上班族,由于小区离市区较远,大家回家都比较晚。很少有人能够正常登记。据席联相说,居委会一直是5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均大门紧闭,门上还贴了“周六日休息”的告示,使得很多业主根本无法登记。
  后来,经过居民们的反复要求,居委会才同意拿出3月25日(星期六)上午的时间供选民登记。
  22号楼居民郭彦民这天早上9点多钟就来到了设在居委会的登记处。“因为我具有北京户口,所以很快就登记上了。但是有的外地居民就没有那么顺利了。”郭彦民说,他亲眼见到一名外地居民只能做记录备案,而不能进行正式的选民登记,当这名业主向居委会工作人员询问原因时,得到的答复是:“就是这么规定的。”当要求居委会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规定时,对方拒绝了。
  “由于居委会工作人员采取周六、周日不予登记和外地户口居民不予登记的做法,大部分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剥夺了。”席联相认为,“这个事实已经说明了登记工作的失职。”
  多数居民不认识居民代表
  与选民登记工作同时展开的是居民代表的选举工作,居委会将全部居民分为12个小组,每个小组选出两名居民代表。这些居民代表产生后,将代表居民们选出新一任的居委会。
  在推举过程中,两三名选举委员会委员采取了上门填写表格的方式进行工作,他们找到居民后,出示两张表格,一张是选举居民小组组长的,另一张是选举两个居民代表的,要求居民立即填写。据席联相说,在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没有解释清楚小组长和居民代表的职责。
  有一些居民提出应该开个居民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以便了解居民代表的候选人,进行正确选举,但居委会称这种方式做不到;还有居民表示,不愿推举自己不了解的居民代表,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填表就视为弃权。就这样,4月4日,选举委员会再次贴出公告,公布了24名居民代表名单,其中有4人为选举委员会成员。
  居民郭彦民说,直到今天,他都不知道自己所在楼的居民代表是何许人也。“和我们互不相识的居民代表,如何代表我们行使权利呢?”
  而席联相则认为,这种居民代表的选举方式再次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根据《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六条规定,居民小组一般由15户至50户居民组成,每个居民小组可以选举二至三名居民代表。按照这条规定,天鑫家园共有22幢楼,1226户居民,应该分为25个居民小组,选出50名居民代表。”
  
639反应
  639户居民签名抗议新居委会
  因为对居委会的选举程序存在不满,席联相在3月18日通过互联网向首都之窗反映了天鑫家园居委会选举的问题,并要求重新选举。
  签名上书要求重新选举
  3月31日,他收到了昌平区民政局的信访事项回复告知单。该告知单就席联相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复,并得出结论:“从天鑫家园选举委员会目前的情况来看,本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做了大量的宣传。如在每个居民单元门张贴‘致居民的一封信’,深入居民家中进行登记、填写选票,对未能参加选举的选民发放各类通知等。种种情况,无一不表现出本次选举过程注重反映大多数居民的意志,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所谓的‘违规嫌疑’。”
  席联相说:“在民政局给我的答复中说,该选举委员会一直是每周7天工作,不存在周六、周日不登记一说。事实根本不是这样,他们只在3月25日周六这天拿出半天的时间供选民登记。”
  见到投诉没有起到效果,从3月底开始,居民们开始联合签名,到了4月16日,已有632户居民在投诉材料上签了名,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小区总户数的一半。4月17日,这份签名材料被寄往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和昌平区政府信访办等部门。
  639户居民抗议新居委会
  就在居民们忙着签名投诉的时候,新一届居委会的选举如期举行,4月24日,24名“居民代表“进行了选举,当天下午,小区内即贴出公告,宣布居委会改选完毕,改选后的居委会仍由上一届的居委会的5名成员组成,一个都没有换。
  见到这种情况,一些居民再次酝酿签名行动,并于五一长假期间,征集了639名居民们的签名,要求罢免新任居委会,重新组织由全体居民直接投票选举。5月8日,这份签名材料被分别寄往北京市、昌平区两级的选举办公室,以及市区两级信访办。
  “我们这么做,就是要把真正能代表我们居民利益的人选进居委会。”席联相说。郭彦民则表示:“在我看来,真正将居委会罢免的可能性不大。但我们希望他们能维护我们的利益。”目前,相关部门还没有做出明确答复。
  
上届背景
  上届居委会被指两次阻挠业主维权
  一届居委会的选举为何引起天鑫家园居民如此强烈的反对?原来,居民们除了认为其选举过程违反相关规定,存在“违规嫌疑”,居民们还认为,上届居委会在小区的维权过程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而此次的新居委会却是“原班人马”……
  业主曾对物业不满
  有一家网站对天鑫家园有这样一段介绍,“地处北五环回龙观文化大社区核心,距北四环仅11公里,距上地信息产业基地5公里。空间游刃有余,发展态势有如潜龙在渊;毗邻国家森林公园,千亩农田保护基地,非常之清新天地,任都市中人享受自由呼吸”。但是只有小区的业主们才知道自己的生活环境并没有网上介绍的那么好。
  天鑫家园的业主在2000年和2003年分两批入住,小区的物业公司一直都是韦和基业物业管理中心。从入住开始,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不断。2002年9月29日,一名业主曾被多名保安殴打,当时,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据业主称,打人事件还曾发生过多起。
  除此之外,业主们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也十分不满,在一份由业主出示的投诉材料上列出了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这家物业公司及其前身5年来没有公布账目。整个小区的供水都来自小区内的一口自备井,小区居民生活用水普遍有明显沉淀物,大部分业主家里的水有恶臭味,业主们多次要求物业改进,但都没有效果,虽然水质很差,但是物业公司所收取的水费却与市政自来水的价格相差无几。小区内竟然建有一座天然气站,2005年4月5日凌晨,小区21号楼南侧围墙外曾经发生火灾,距离小区内的天然气站仅几米远,可是发生火灾后,物业公司都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不但如此,小区业主因为上班,大都早出晚归,而物业公司在下午5点半以后就停止售水售电,买电每次只能买300度,给业主带来极大不便。
  居委会被指阻挠成立业委会
  2005年1月15日,天鑫家园二期业主在入住一年后,发现了很多问题,于是304户业主联名给韦和基业写了中止前期物业合同的书面通知,不但送达了韦和基业,也送达了东小口镇居民科。可是时至今日,众多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2003年,天鑫家园小区超过半数的业主共同签名,推选出业主委员会。但是却因为天鑫家园居委会不在备案材料上盖章,昌平区小区办拒绝为业委会备案。业主们成立业委会的努力就此白费。为此业主们进行了诉讼,却被昌平区法院驳回,理由是昌平区房地局指导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是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004年12月,天鑫家园业主们再次成立了新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并在小区内公示了名单。2005年1月10日,在居委会的召集下,召开了第一次筹备组会议,会议拟订了《筹备组议事规则》,并责成筹备组业主代表起草小区《业主大会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两个草案。2005年1月17日,筹备组业主代表将起草好的两份草案分别送达开发商和小区居委会。但是开发商始终没有做出回应,筹备组业主代表无奈之下,只得一直与天鑫家园居委会、昌平区小区办联系。最初,昌平区小区办曾表明:将督促小区居委会以文字通知开发商,限定其答复的时间,如果逾时不予答复,可视为其对两份草案没有意见。但是,居委会却迟迟不向开发商送达相应通知。席联相说:“由于开发商,居委会和昌平区小区办的这种做法,关系到小区1200余户居民成立业委会的大事就这样被拖延了下来。至今开发商作为筹备组成员仍未提供业主名单和投票权数。居委会也表示无能为力,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只能就此搁置。”
  
居委会追访
  居委会称是按程序选举的
昨天下午,一位天鑫家园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居委会的每一项选举进程都在小区内贴出了公告。对于居民们意见最大的“居民会议”问题,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居民会议是以入户登记的方式进行的。“当我们挨家挨户敲门展开工作时,有许多居民都不在家,有的时候为了一户都得跑八九次。”他说:“我们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选举的,再说整个选举过程都在东小口镇的指导下进行的,我们要有做得不对的地方,镇里也不会答应啊。”
  对于业主称居委会没有盖章,曾使得2003年成立的业委会无法在小区办备案而解散,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居委会并非有意阻挠业委会成立,“我们自己也住在小区里,当然也希望成立业委会啊,我们没有盖章是因为业委会的成立的确不符合程序”。
居委会被指阻挠成立业委会
  2005年1月15日,天鑫家园二期业主在入住一年后,发现了很多问题,于是304户业主联名给韦和基业写了中止前期物业合同的书面通知,不但送达了韦和基业,也送达了东小口镇居民科。可是时至今日,众多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2003年,天鑫家园小区超过半数的业主共同签名,推选出业主委员会。但是却因为天鑫家园居委会不在备案材料上盖章,昌平区小区办拒绝为业委会备案。业主们成立业委会的努力就此白费。为此业主们进行了诉讼,却被昌平区法院驳回,理由是昌平区房地局指导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是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004年12月,天鑫家园业主们再次成立了新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并在小区内公示了名单。2005年1月10日,在居委会的召集下,召开了第一次筹备组会议,会议拟订了《筹备组议事规则》,并责成筹备组业主代表起草小区《业主大会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两个草案。2005年1月17日,筹备组业主代表将起草好的两份草案分别送达开发商和小区居委会。但是开发商始终没有做出回应,筹备组业主代表无奈之下,只得一直与天鑫家园居委会、昌平区小区办联系。最初,昌平区小区办曾表明:将督促小区居委会以文字通知开发商,限定其答复的时间,如果逾时不予答复,可视为其对两份草案没有意见。但是,居委会却迟迟不向开发商送达相应通知。席联相说:“由于开发商,居委会和昌平区小区办的这种做法,关系到小区1200余户居民成立业委会的大事就这样被拖延了下来。至今开发商作为筹备组成员仍未提供业主名单和投票权数。居委会也表示无能为力,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只能就此搁置。”
  社区专家称居民有权罢免居委会
  “在我看来,天鑫家园欲罢免居委会的行为是没问题的。”中国人民大学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社区专家舒可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舒可心认为,居委会应该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前起到桥梁的作用,但是由于居委会自身只担负着指导和监督的职责,使得他们并不能很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如果居委会不为居民说话,那么居民完全有权利‘炒掉’他们。”
  舒可心认为,在目前条件下,罢免居委会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大,“但这会是一种有利于业主维权的方式,如果罢免成功了,居民们有机会把真正代表自己利益的人选入居委会,即使不成功,也会对现任居委会产生一定的压力,促使他们更加积极地为居民和业主的利益服务”。
人大代表肯定居民的维权意识
  北京市人大代表周群从两年前就对天鑫家园事件有所关注,她还曾多次提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小区内部的物业管理和外部环境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愿意在业主和政府部门之间起协调作用”。
据周群介绍,她最早知道天鑫家园居民联名投诉居委会选举一事是在4月份,当她拿到业主送来的签名材料后,便立即把材料转交给了有关部门,并敦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
  对于639名居民联名要求罢免居委会的做法,周群表示,居民的维权意识是值得肯定的。
  
■相关链接
  《北京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受居民监督。居民对违法或者严重失职的居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检举或者提出罢免意见;有十名以上居民代表或者十分之一的户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
  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居民委员会和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必要时,街道(地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召集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居民会议在讨论罢免建议时,提出罢免建议者应当到会回答问题。被要求罢免的人有权出席会议并申诉意见。
2008-06-17 23:26:0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9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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