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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师指点收房前九大注意事项
 买了房,不一定就省心了,收房前一定要看仔细,在此律师特别提出九点提醒。
  ●收房前一定要查验“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工程竣工备案表》。(注:《工程竣工备案表》一般是不向个人提供的,业主应在查看时记录下其编号等重要信息)
  ●要求开发商出示专业测绘单位提供的《实际测量报告》,并检验实测报告的日期是否在竣工备案日期之后。否则,业主应提请开发商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重新测绘。
  ●查看实测报告上规定的公摊面积是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内容相
符。如实测报告上规定的公摊面积在合同中没有提及,要以实测报告为准,开发商不应向业主索取费用。
  ●查看安防设备是否完善及有无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
  ●可要求开发商出示供水系统水质检测报告及相关的卫生许可证。
  ●收房前一定要先进房间查看水、电、天然气等生活必备设施是否开通并达到使用状态。
  ●看房时,应对照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重点查看房屋结构及其附属设施有哪些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规定。如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应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开发商整改,而且最好能约定开发商由此延期交房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支付办法及时间。
  ●收房时不要草率签字,应先对房屋进行仔细检查、验收。一旦在《房屋交接验收单》或《物业交付核验单》上签字接收,则意味着开发商完成了交付房屋的义务。
  ●收房时不要草率交费。
  在交纳物业费的时候,一定看清物业代收的水、电等费用是否遵循物价局的相关标准。以“人工费”等为由在水、电等费用上加价是毫无根据的
2006-03-27 20:19:0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5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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