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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一个业主的帖子,讨论地下室出租问题
业主说地下室出租,给业主的生活环境带来了影响……这个嘛,一定是正确的。每个人生活都被旁边的人影响嘛,就说我现在住的这个地下室,除了白天去打工的,就是在家带孩子的老人和母亲。白天的时候,她们领着孩子出去,有可能占了各位“业主”的地方晒太阳……和各位“业主”抢新龙城上方的新鲜空气,说的也是:凭什么业主花了几十万才能在这小区里漫步,而地下室的人,一个月交几百元就享受“同样”的待遇呢?而这几百元交给的人,还是和业主不在一个战线上的物业……(哦,我交钱是交给一个河北人,她们从物业租的地下室,隔成小间,又租给我……)而且按有关文件说:地下室是不能出租的……所以业主心里就别扭啊……要是我,也会这样吧。想想看,新龙城啊,住在里面的人,都是百万富翁啊……一套房子就够百万了啊……住地下室的是什么人呢?一生可能也见不到一百万吧……怎么可以在一个“小区”呢……不知道我这么说,是不是正确呢,那我真要对各位业主说:对不起了……我也是才搬到地下室来的,要知道地下室,不供暖气的。也不允许用大功率的设备,而我现在住的地儿,连热水也不供应……我真不想住地下室的,谁让我收入低呢……呵呵,是啊,有时候我也想啊,同样是人,为什么我要缩在几平米的地下室,有的人却可以有几套房屋在那闲置呢?所以现在要努力的去赚钱,并且要看得远一点,就像我现在准备做的淘宝小店,会有许多东西没利润。不过有个北京人家的业主,也开了个淘宝店,她和我在QQ上说:新开的小店都是这样了……但是要是一直没利润,我是不是还要去打工呢,做个小店,总比打工好一些,当然,这种情况是对我这种打工仔来说的。至于那些“白领”们,当然无忧无虑的打工好了,像我来北京不久做店员的时候,我们的店长,月薪2万,而我们店员呢,一个月只有800元……当然,店长也是给人家打工的……
如果说业主的房屋自己出租,收取租金的话,是不是那些租房子的人,就不会给其它业主生活环境带来影响呢?还是花“高价”租房子的人,素质都高,会给小区带来好的影响,而那些住在地下室的,都是没钱的人,没钱=没素质?
以前看一个80后的插画家出的书:有一本就是《地下室》,还有一本是《我们去哪里》,他在书里写到:不想奋斗就是为了一幢房子,不想奋斗就是为了一辆车,不想奋斗就是为了一个女孩……(大致意思如此)那奋斗的目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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