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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居民 |
经 验 值:4 |
魅 力 值:26 |
龙 币:27 |
积 分:22.7 |
注册日期:2014-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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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担保内贷的主要管理内容
外汇担保内贷的主要管理内容
1.明确业务资格。外汇担保该网址不再展示 债权人须是境内金融机构,债务人须是非金融机构,被外汇担保的债务只能是本外币普通贷款或信用额度。
2.债权人集中登记。由债权人(即境内金融机构)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向外汇局集中办理数据报备。
3.债权人自行办理担保履约收款。境内金融机构可直接与境外担保人办理担保履约收款。
4.担保履约后债务人办理外债登记。担保履约后形成债务人对外负债的,应办理外债登记,但可不纳入普通外债额度限制。债务人因外保内贷履约形成的对外负债,其未偿本金余额不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
《规定》对境内机构签订除内保外贷、外保内贷以外的其他跨境担保合同如何管理?
根据《规定》,除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需要履行必要外汇管理登记手续并遵守部分资格条件限制以外,境内机构可自行签订其他形式的跨境担保合同。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其他形式的跨境担保合同,《规定》只是在外汇管理方面取消了担保签约环节的限制,项下债权人主张外汇担保权利和担保人履行担保履约义务,仍应符合担保行为相关的外债、直接投资及证券投资等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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