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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鸿自称是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但按“立法法”规定,“会议精神”没有法律效力。
刚才,发现正式稿中,有一错字,“任务”应该改为“任何”!
天鸿自称是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但按“立法法”规定,“会议精神”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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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有三个第五条,请将最后2条各改成第6、第7条 (此文由新观察员在2003-05-26 13:25: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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