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评楼》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大马哈鱼
等 级:长老
经 验 值:1604
魅 力 值:406
龙 币:3147
积 分:1788.7
注册日期:2003-02-03
支持对小院的自主权,谁花钱,谁受益。当然,所有权若不属于1层野猪,那就另当别论了。我不是1层。
(无内容)
--
该用户签名已经被关闭
2003-03-05 09:33:5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39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从整体利益上对小院问题的再思考
-
回龙观土著
(4356字节 阅读:447次 跟贴:7 2003/03/04 22:35)
TH实在太黑了,什么都要收钱!这些东西在17的时候是全部不收的,按法律规定也是不能收的!(空)
-
音响发烧友
(阅读:161次 跟贴:1 2003/03/04 22:41)
按什么法律?要是能找到确切的法律依据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和天鸿说理了!!(空)
-
回龙观土著
(阅读:181次 2003/03/05 10:15)
支持!顶!再提一条,小区内不为什么不实行人车分流,设想:我们的老人和孩子在小区内可否有安全感?还是在四处的躲藏车辆,谁会放心的让孩子自由的在小区里嬉戏?坚决反对在楼前楼后设置车位,还我平静的家园。(空)
-
potato
(阅读:228次 2003/03/05 08:19)
支持土著,关于公共池塘的问题值得思考
-
MAGCUN
(480字节 阅读:188次 2003/03/05 08:57)
说的好!(空)
-
brank
(阅读:110次 2003/03/05 09:22)
支持对小院的自主权,谁花钱,谁受益。当然,所有权若不属于1层野猪,那就另当别论了。我不是1层。
(空)
-
大马哈鱼
(阅读:139次 2003/03/05 09:33)
支持各位(空)
-
老哞
(阅读:126次 2003/03/05 10:07)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
忘记密码
注册
)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