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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竣工备案表和5%尾款:
中午去了花市办结算,首先要求出示“竣工备案表”
答曰:到物业处索要
业主:物业不可能给我出示这个东西,这是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的事。这是合同中规定收房的先决条件。
答曰:等会儿,我去问问领导
一会来了,
答曰:这个东西有副本,但是有一个什么什么章未盖,您若不放心,我们盖完章拿到手,再通知您收房也行。(他只提到届时给我看一眼)
业主:好吧
评论:我知道TH 早晚会有这个东西,我的代价就是为此再跑一趟。
之后我出示了网友提供的5%尾款在办理完产权证时再付的文件,现场负责人看过后说了句:这个文件太早了。我说:如果你们有更新的更好,给我看一下。他接着说:这个东西先留下,待咨询完集团公司律师后再通知你。
结果我什么都没办。
有一点:TH的人态度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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