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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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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是否可以这样
一:男方每月支付1500太少,这点费用不足以养孩子。要求增加。假设到2000。那到孩子18岁(孩子现在是三岁吧?),15年差不多总共需支付36万。

二:凭什么房产对半分?女方本就是弱者而且还带孩子,既然是男方先提出离婚,女方有权要求分得多半。不同意别离呀!!

三:房产不卖,归女方。归还男方少一半的钱,其中扣掉这36万,剩下的女方找亲戚凑。

这样,孩子保住了学籍,而且对孩子的心理影响会小很多,毕竟大的生活环境没改变。至于以后生活来源,除了女方上班之外,可以出租房屋的其中一间,这样房租随着时间增长是会有所增长的,比每月都从男方拿2000更靠谱。谁知道过几年男方生活不好了或者有了新欢,还按不按时给孩子生活费呢?就算去告他,也只是扯皮而已,女方越来越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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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这个世界不熟。
2012-04-06 09:06:0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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