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进京人员实施管控
在24日召开的北京市第246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潘绪宏介绍,根据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的相关要求,有一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及14天内有该县旅居史的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有一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级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进(返)京;确需进京的,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京后进行14天健康监测。
对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须在入境口岸所在地隔离观察满21天。希望大家自觉遵守防疫规定,途经检查站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主动配合民警和防疫工作人员查验。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对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北京警方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北京:对有发热症状购药人员
停止销售一退一止两抗药品
10月24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46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福义介绍,对进入药店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停止销售4类药品,引导至发热门诊就医。
四类药品包括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 (此文由如儿在2021-11-01 17:32: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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