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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 veromoda事件有什么进展了吗?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拍下商品并在规定时间内付款的买方已经和商家成立了一个无瑕疵的买卖合同。
商家公告上说“利用非抽奖渠道获得优惠卷”,大家获得优惠卷的渠道来自天猫,本身就无需抽奖,与其所谓抽奖活动不具有关联性。优惠卷领取后在淘宝的“我的优惠卡卷”目录中也能查询到相关信息,重要的是“使用条件”一栏明确给出“订单满 100.01元 (不包含邮费)”可使用的信息,并没有附加其他条件。
现在发放优惠卷是很普遍的促销手段,0元单都比比皆是,所以买家正常使用的优惠卷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商家公告上说“将不接受使用此非抽奖领取到的优惠卷购物生成的订单”,在订单生成之后,似乎他没有这个权利这么说吧。而且这个公告内容也没有出现在必经的交易页面,也不能保证每个买家在交易中能够看到这个公告。即便现在使用此批优惠卷购买商品的买家也很可能直接通过商品链接进行交易而不能看到此公告。所以卖家单方发出的公告,就其内容和形式,是否能够影响其后合同的成立,我觉得也有待商榷。
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卖家有义务按照合同内容给予履行。如不履行要负相应的责任。据其他网友帖子的内容,天猫的延迟发货赔偿是货款的30%,总额不超500元.
卖家如果认为此次优惠卷的使用影响了其正常的经营,可以就此与天猫进行协商,但不管追究谁的什么责任,都与消费者无关,与合同的正常履行无关。既不能影响合同的内容也不能影响合同履行的期限。损失不能以不履行合同的方式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
所以,还是要要求商家履行合同,共建一个有秩序的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此文由nkcrystal在2012-07-05 22:13: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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