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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天地版版规2015年6月29日最新版

【购物天地】主旨:

  本版块主要是为大家提供一个购物交流的平台,大家可以在上面畅所欲言,购物,聚餐,泡吧,运动,娱乐……交流购物心得,共享优惠信息,并参与进行交流互动,资源共享,为每位在购物天地的成员带来实惠和愉悦。在这个金钱越来越不值钱的时代,让我们充分利用网络的信息,达到少花钱,多办事的效果。

【购物天地】版规:

  观里的商家,免费赠送的、免费试用的、免费试吃的,公益性的可以发布在这里,商家或个人涉及销售的、付款的,一律发到集采地带或者广而告之,包括打折销售、店面促销等,如有违反,将移到广而告之,因为您发些没有任何意义广告贴既带不来什么实质效果,还浪费大家资源,反而会引起网友的反感。您可以拿出最大的优惠,大家做口碑宣传才是最重要的。比如说你们可以搞个10元烤鱼、8元足疗、5元烤鸡,等等。如果你一定想要做赤裸裸的广告,可以直接发到广而告之栏目。

  接纳一切能够真正给大家带来实惠的帖子。不论是商场赠券促销,还是餐馆打折酬宾,甚至只是买到一件便宜的商品,做了一次少花钱的健身,这些都可以成为帖子的主题,当然,在你需要意见的时候,同样可以求得其他人的帮助。在相应的分区,你也可以发表自己买到"便宜货"的独到经验,或号召其他会员一起吃喝玩乐。生活缤纷多彩,【购物天地】同样缤纷多彩!
  
  提请注意的是,为了他人的利益和论坛的秩序,发布的信息一定要主题明确,内容真实,参照帖子主题发布在相应分区,论坛严禁灌水,否则,【购物天地】有权作出相应处理。

【购物天地】广告的定义以及网友商品推荐的界定:
1、所谓广告贴,是指ID、签名及发言具有清晰的广告目的(如对网站、店铺、机构、品牌等进行推广等)或包含有具体的广告内容(如介绍商家品牌、产品、联系方式等)的帖子,网友自发的商品推荐分享贴除外。
2、网友的商品推荐分享贴是指网友自发推荐其已购买或意欲购买的物美价廉的具体商品的帖子。商品推荐分享贴需同时满足如下五点:
  (1)物美价廉,符合网友的需求;
  (2)除回复网友询问,不得自己顶贴(商品内容请一次说完,补充介绍商品按顶贴处理),且一周内不得发布同样商品或同样店铺内容的帖子;
  (3)贴内报名参加者不得出现两个及以上同一ip地址(含相同或不同ID)报名;
  (4)如推荐人可通过推荐商品或链接获利,请在帖内注明,以便网友知情后选择取舍;
  (5)商品推荐贴仅限于发布在“购物天地”版块。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发帖视为商品推荐分享贴,予以保留,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即可视为广告予以删除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禁言处理。
3、为了方便网友获取信息,同时也给集采商家一个同网友沟通的平台,发布集采的商家可以在“购物天地”版块每周置顶的集采商家专贴中介绍集采产品及发布链接,但每个商家只能发布一个帖子介绍相关内容,具体沟通及报名询问请在集采地带内进行。同一商家多个id或发布多个链接的将予以删贴处理,第二次被删贴将同时予以封ID处理。集采链接及内容介绍除在“购物天地”版块置顶专贴内发布外,在其他任何版块都不准发布,否则将视为广告将予以删贴或封ID处理,请务必遵守。

4:本版非版主以及观网有紧急通知及重要事件公告,禁止使用红色字体,其他网友如有紧急事件需要红字提醒大家,需在发帖前信使版主,违者一律删帖

【购物天地】关于广告的处理

1、以商家名称(如网站、店铺等)或机构名称(如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为注册ID的用户发言,一律视为广告,予以删除,删除理由请统一为“用户名为广告,请更改,详情参见站务相关规定”,删除后继续以该ID发言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提醒、警告或直接永久禁言处理。
2、在“广而告之”版块之外发布的广告一经发现,即予以删除,同时可视情节轻重对该ID进行禁言一个月至永久的处理。
3、对于不易界定的软文类广告,如该ID发言多是同一内容(包括同一产品、同一机构、同一系列等)、或有两人以上的网友跟贴或举报认为是广告,即可予以转移或删贴,同时可视情节轻重对该ID进行禁言一个月至禁言永久的处理。
4、关于情节轻重,可由各版版主根据该ID的一贯发言及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5、此规定自公布即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发布的实行举报处理制,对于在此之前的发帖接到举报符合以上处理规定的可酌情予以锁贴或转移、删除处理。
  请网友注意自己的发言遵守规定,遇有其他遗漏或没有处理的情况可及时举报,各版主及网站管理员会及时处理。

本论坛禁止下列行为:(如有发现,版主会随时删除、锁定、隐藏帖子而不会另行通知,并视情节处理,包括警告、禁言以及永久踢出)
1、恶意扰乱论坛秩序的行为(如以相同内容刷版、蓄意重复发帖、蓄意注册混淆ID,在帖子中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诋毁某类等);
2、恶意攻击、诽谤、辱骂他人的行为;
3、使用脏字和不文明语言的行为;
4、挑起事端,扰乱论坛正常秩序和影响网友团结的行为;
5、发布没有事实根据的传说、谣言、以及涉及到政治敏感性的行为;
6、有涉嫌黄色淫秽语言和图片的行为;
7、发表侵犯他人权利和隐私的个人信息。
8、注册不恰当账号ID、使用不文雅昵称、头像或签名档的行为。
9、不得以各种形式发布广告、软广告以及带有广告性质的链接,亦指内容或者ID中包含电话等联系方式。
10、本版禁止发布带有病毒,木马,流氓软件的附件
11、本版禁止发布非法或则非合法商家广告
12、本版禁止用马甲自吹自擂,有欺诈业主的嫌疑,一经发现,马甲永远删除,实名禁言一月。
13、本版上禁止无实质内容、蓄意灌水或抢整的文章,版面聊天式热文,不适合本版讨论的话题
14、本版禁止签名档以及昵称一切形式的推广,发现后一律封

重要提醒
1、本版块只作为个人发起的凑手购买商品或服务、个人推荐或分享团购信息而用,并非回龙观社区网网站、版块官方推荐。请在参加或购买时自行考察、判断,并谨慎决定,以避免争议与纠纷。
2、为配合观网线上线下的业务发展,丰富观网购物天地的优惠信息,自2013年3月20日起,观网官方工作账号将直接在购物天地发布每日观网动态、观网团购、观网格子铺、观网合作商家广告等信息,观网官方发布的广告信息不再经由版主处理。
3、对于集采,本版每月发布一个集采汇总帖,集采发布人可以在汇总帖中跟帖晒出自己的集采商品、集采链接.除汇总帖外单独开帖的涉及集采链接及集采内容的帖子一律删除。
4、对于转让帖,本版每月发布一个求购转让汇总帖,网友跟帖发布自己的求购转让信息,发布的跟帖信息将在观网亲子频道的母婴闲置栏目中同步展示,在本版单独开帖的转让类帖子一律删除。本版禁止求购、转让发票、购物小票、通话费等票据类物品,请大家注意,一经发现立即删帖。
5、对于购物推荐帖,请推荐人直接贴出购物链接(贴个人网站、博客、主页的一律转移到广而告之)及推荐人自己的购物分析,拒绝一切伪白菜。
6、对于凑手凑单,本版不建议一次超过20个单品的凑单行为,超过单品20个的,视为商家销售行为,请去观网备案,发布到集采。
7、本版不提倡、不建议商家一人或一个团队抢占大部分白菜,剥夺其他网友抢购白菜的乐趣。
8、本版倡导和谐败家,商家、商家团队成员、商家马甲账号在购物天地版块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者,观网有权停止该系列账号在购物天地的登录。

【购物天地】充满了快乐、友爱和互助,每位朋友都可成为论坛的主人。
【购物天地】交流促销信息,购物心得,家庭闲置的物品交换的平台,实惠共享。
【购物天地】成员自由发布各类打折优惠信息,共享信息,并可与其他会员进行交流互动。
【购物天地】通过资源共享,努力成为生活消费信息的源泉,并为每位会员带来实惠和愉悦感受。
【购物天地】是您的小憩之处,为您带来快乐和惊喜;是您生活消费的指引,使您的生活更美更润;是您和朋友交流生活的平台,每位朋友在这里用激情传递并分享着快乐……
【购物天地】的成长,有您的参与、信任和支持!让我们手拉手,燃起购物优惠之火,将快乐延续到底……


最后,也是最主要的,大家要遵守以下国家规定

1、请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
2、请遵守《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
3、请遵守《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电子公告服务倡议书》。
4、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5、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6、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7、回龙观社区网各论坛栏目的版主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论坛中的任意内容。
8、您在回龙观社区网论坛发表的作品,回龙观社区网有权在网站内免费转载或引用。
9、请少年野猪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本版规自2013年3月25日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回龙观社区网所有。

附;
第一版版规:http://bbs.hlgnet.com/info/u47_20919569/


【2015年6月29日更新】

                    回龙观社区网关于qq群、qq号码、微信,微信群等的管理规定

       回龙观社区网论坛为大家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欢迎公开的讨论,禁止直接或变相宣传QQ号码,QQ群,微信、微信群等分流网友离开论坛另行讨论的行为,由于最近论坛QQ群、微信群泛滥,不断有人发QQ群号、微信群号,特别是那些一注册就有目的性的直接或间接发布群号者,严重扰乱了网站论坛的正常交流秩序,如不控制,各版块将变成QQ群、微信群垃圾场,并且网站无法对微信群、qq群内信息进行有效监管,易导致各种纠纷及问题。
  
回龙观社区网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支持,近来网站论坛的低迷,与QQ群的泛滥有很大关系,导致论坛的人流量分流,并有个别与本社区无关的聊天群、广告群、垃圾群、违法群的存在,从而误导各网友。

网站综合考虑网站发展及网友安全等因素,决定今后除回龙观社区网官方QQ群外,各网友及版主一律不准利用网站进行qq群,qq号码、微信、微信群的建立及宣传,即日起严格禁止在本论坛发布任何性质的“群”信息,以保证和维护各位网友的利益。
  
考虑到个别网友对于QQ群便捷沟通的依赖,如有必须经由qq群交流的以网站为平台或经网站发起的各群体、各俱乐部等,可以加回龙观社区网官方qq群,没有设立的可以提议网站申请建立。回龙观社区网官方qq群供大家便捷沟通、交流,但群内禁止发布其他网站尤其是有竞争关系的网站及qq群等有分流、拉人、宣传广告意图的信息,一经发现,即进行严格处理。
  
如果网友贴子中有QQ号,群号,微信、微信群的请马上修改,否则不论任何情况,都将对发表相关主题的帖子做修改处理,删除qq群信息,关闭qq群签名。如屡犯不改,会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删贴、禁言处理。
  
特此重申:2014年6月1日起除回龙观社区网官方QQ群外,各网友及版主一律不准利用网站进行qq群、qq号码、微信,微信群的建立及宣传,严格禁止在本论坛发布任何性质的 群,微信,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删除后继续发布者禁言处理,以保证和维护网站及各位网友的利益。
  
从2015年6月29日起请各位版主按新增规定在各自负责的版块进行相应的管理操作,谢谢各位的支持!

本规定解释权归回龙观社区网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www.hlgnet.com)
                              2015年6月29日


(此文由webmaster在2015-06-29 16:44:1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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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观社区网管理员专用号。
2013-03-25 09:56:0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2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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