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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贷款买房 多数市民不知道省钱还贷方式
http://house.sina.com.cn/a/2003-05-19/22291.html
本报昨报道《谁在遮掩更“省钱”房贷》一文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些已购房或未购房的读者纷纷来电,畅谈了他们对购房贷款中的一些看法。同时金融、经济学专家也对本报报道发表了他们的观点,而许多市民都表示,他们根本不知道有两种还贷方式。 市民张先生说,他刚在城西某处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其中部分资金也是向银行借贷的。但他在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从未向他提起过本息还款法和本金还款法,哪一种还款法更省钱更实惠。张先生还说,根据本报提供的两种还款法,他算了一下,贷款30万元,20年期本息还款和本金还款就相差2.5万元左右。市民吕先生说,他正准备买房,因没有公积金贷款,只有选择商业贷款,原以为商业贷款只有一种还款方式,看了本报报道后,才知道有两种方式。在下一步的购房贷款时,要仔细算算清楚。 某高校一位从事金融、经济学任教多年的刘教授向记者说,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借款人提供服务时,涉及两种不同的还款方式应及时向借款人说明,而不应该诱导或建议借款人采取哪种还款方式。刘教授还为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在商业还贷中,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时,国家规定年利率是5.04%,借款人在还贷过程中,银行把年利率转成月利率方式进行收贷,采用的是月利率复利的计算法,年利率为(1+4.2‰)12-1=5.15807%,明显高出原年利率5.04%。 本报记者 张宪军 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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