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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房中的组织问题,我想到以前的一个实例:请大家参与讨论!
我知道的一个商品房的楼盘,也有一个网站,一些网友组织起来想集体收房,还集体聘了一位律师,大概十几个人根据面积交了律师费,还有不少人是附和的,希望能搭顺风车.交房时确实发现了一些开发商的违规问题,经过反复交涉,结果是:表面上不了了之,实际上,开发商跟律师达成协议,给交过律师费的住户免了一年的物业费,那个小区的物业费2.5元/平米,以130平米来说,大约争取到了4000块的利益,比起几百块的律师费,还算有所收获.
但咱们37的情况不太一样,盘子太大了,众口难调,牵扯的精力太大了,看看大家有没有什么好主意.比如能不能按区集体收房或按每区相同户型集体收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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