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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神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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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新消息
具体何时执行不知道,但消息准确。是好是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1、 以后再开发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120M2以内。这就说明大于120 M2(特别是200 M2以上的跃层住宅)的经济适用住房即将绝版。
2、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标部分需补交的综合地价款改为以当地商品房房价15%计征(原为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房价10%)。
可能不好理解,举例说明:
补贴标准为70 M2,可购买总价280000元的经济适用房。
如购买120 M2房屋,房屋总价为312000元
需补交12.31 M2(31200/2600)的综合地价款
原补交:12.31*2600*10%=3120元
现补交:12.31*3500(此价格为本人杜撰)*15%=6300元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的入住不满5年的,需缴纳3项税费(原为入住满一年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可免除这3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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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 1、我是来买二期房的。 2、我一定要先挑。 3、我排在后面时,你们要让我先。 4、当我买的房好,大家要替我鼓掌。 5、买的不好,你们要和我换。 6、......(还没想好) 7、谢谢... 8、完了。
2003-06-18 18:24:5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6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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