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专栏》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rainwater
rainwater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正式居民
经 验 值:242
魅 力 值:45
龙    币:50
积    分:134.3
注册日期:2003-01-16
 
  查看rainwater个人资料   给rainwater发悄悄话   将rainwater加入好友   搜索rainwater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rainwater发送电子邮件      

一个家装“游击队长”的自白 我就这样把您蒙了
“为什么会被你征服?我曾经是怎样的糊涂,我原以为自己走了一条聪明的家装路,谁想到结果是这样让人痛苦……”一支被改得体无完肤的歌,对于描述被家装“游击队”骚扰了的心态却别致,却淋漓尽致。

  ??昨天,记者通过朋友结识了一个家装“游击队长”。他现在已转入“正规军”。当他回忆起“烽火岁月”时充满了自嘲。


  ??钓鱼,常变的池塘不变的饵

  ??我开始踏入家装业时,没想过凭着蒙人过日子,后来赔钱,或者说赚不到想象中那么多钱时就学着蒙人了。

  ??老百姓是好蒙的,但要用“愚蠢”对付老百姓的“聪明”。我们蒙老百姓的办法很简单——晓之以利,动之以情。

  ??在选准一个装修需求比较旺盛的小区,然后就开始“做局”。这局的“理想引线”是5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这个标准是我们业内的公认尺度。她们一般比较有同情心,有占小便宜的心理,并且对周围人有影响力。这样的人容易上钩,也容易帮我们把局做大。

  ??目标找到后就开始游说,做她的工作。首先,找一些装修样板间的照片给他们看,证明我们有能力做得很好;其次,随便拿一家装饰公司的资质复印件,证明我们是有信誉的“正规军”;然后,跟他们说公司收费标准是多少,这个数目要在科学的基础上偏高;最后,如果想省点钱就只能和我们一起蒙公司了,背着公司就能省下应该付给他们的利润。这时候,一定要诚惶诚恐地强调:千万不能让公司知道,否则我们就混不下去了。

  ??大多猎物这样就被俘获了。因为,猎物现在已经感觉到我们是一个利益共同体,我们在一起对付装饰公司。有共同的“敌人”就容易沟通。

  ??第一个活儿是钓鱼活儿,那是要做好的,赔本不怕,这样才能把局做大。干钓鱼活儿时就是我们展示自己的最好时机,就是我们公关的最好时机。这时,对于我自己最重要的事,是想办法让“引线”把周围的住户拉过来看:价格便宜,质量很好。为了让“引线”听指挥,就要给她做工作,“有人找我们装修就给你提成”。又能自己得钱,又能给朋友帮忙,何乐而不为?而有些热情的“引线”根本不用你做工作,她要向邻里显示,我家装得不错吧。

  ??算盘,固定的算珠不等的值

  ??钓鱼活儿干好了,剩下的就是利润活儿了,这些活儿是要千方百计狠宰的。这些业主在我们钓鱼公关期已经进入了我们设计过的思维定式:活儿好并且便宜。我们就在这个定式里打自己的算盘。

  ??便宜的报价是要一步步发育的。今天我告诉你,加个月亮门就更漂亮了;明天说,多个壁柜可以节省很多空间……加项,为您家更漂亮的加项,您会拒绝吗?

  ??就这样,我曾经把两万元的装修做成了8万多。业主钱掏多了,进我兜里的就少不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的算盘“加减乘除”都能算。

  ??材料费里有很多赚钱空间。我们自己做主买的材料当然不会是好货;业主买主材时我们带着去,转个圈材料商就会给我提成。这个提成的比例不定,有时可以达到30%。洁具、五金件的猫腻就更大了。当然,陪业主买材料也是有技巧的,帮他侃价,帮他选规格。反正,必须让他感觉到我是他的好参谋。

  ??这样的骗,其实还算善良的,毕竟我给他把工程做完了。

  ??坦白,得意的骗子笑你的傻

  ??我们遇到过中途醒悟或是小气到家的业主,对付他们的办法就更赤裸裸了:卷钱走人。对于我们来说,三十六计走为下,但逼到一定的份上也只有如此。我打了5年的游击,卷钱走人的情况不超过10回。其中还有一回是我们把水管弄暴了,水浸了楼下的家具,惹了祸跑的。

  ??现在想起来,蒙人真的是一种罪。我也不奢望谁相信我的忏悔,但是应该值得老百姓反思的是:为什么“游击队”还占领着家装的半壁江山?

  ??如今,我在正规的家装公司做事。拿我所在的那家公司而言,信誉对于他们来讲是第一位的。老百姓选择游击队而不选择正规军,其实是最自作聪明的做法。省钱吗?其实一点也省不了。或许表面上看少花了一部分,但你为此将承担的风险不是省下的钱能够抵偿的。现在我理解了为什么装饰公司要留下工程总价的30%,因为包括合理利润、保修、公司的管理费、广告费等很多开支都是必要的。而游击队的生存空间,恰恰是因为老百姓对这30%不理解,不承认造成的。

  ??骗子有没有资格指点人家防骗?但今天说“到正规的家装市场,请正规的装饰公司”的确是良心发现的忠告,而不是试图再骗您一次。

--
2003-06-25 13:25:2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940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