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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将不再只供拆迁户
http://chinanews.sina.com/news/2007/0412/15031932100.html
新京报 04/12/07 15:03:20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昨日做客首都之窗时,北京市建委负责人表示,今后,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销售问题,将不再只提供给拆迁户,任何符合条件、并通过建委四级审查的中低收入家庭,均可购买。
保障群体资料社区公示
对于目前备受关注的保障住房建设,北京市建委委员、新闻发言人张农科表示,住房不是简单的商品,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在里面,所以政府当然应该有住房保障的职能。关于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问题,他介绍说,概括起来是全覆盖、分层次,就是说从中等收入到低收入,都要进行保障。在保障群体的审核中,将对保障群体的家庭收入、家庭的财产、现在的住房状况等都进行审核,并把这些资料公布到社区,通过这些办法来保证真正该保障的人得到保障。
四级审核体系做好把关
据了解,保障住房享受群体的资格审查将会进一步严格,新的标准正在制定之中。北京将建立保障住房供应四级审核体系,即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区县和市有关部门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进行审核和公示,同时建立全市住房保障对象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针对本报昨日报道的宋家庄地块将不再定向卖给拆迁户,而是可以销售给通过资格审查的保障类群体的新闻,张农科表示,“只要被四级审核通过了,你就是保障对象,你就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也就是说,从目前正在招标的宋家庄经济适用房开始,已经执行了一年多的向拆迁户定向销售的政策将会改变。
今后,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将公开向符合条件的的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符合保障条件的非拆迁户,只要被相关部门的四级审核通过后,就具备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经适房购买新知
●销售群体经济适用房销售将不再只提供给拆迁户,任何符合条件、并通过建委四级审查的中低收入家庭,均可进入购买队伍。
●资格审查北京将建立保障住房供应四级审核体系,即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区县和市有关部门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进行审核和公示。
●管理机制住房保障工作实行三级管理,以区为主,市、区县和街乡三级政府共同承担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将住房保障工作作为考核区县政府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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