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专栏》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mawj
mawj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1811
魅 力 值:337
龙    币:3836
积    分:2043.7
注册日期:2002-12-22
 
  查看mawj个人资料   给mawj发悄悄话   将mawj加入好友   搜索mawj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mawj发送电子邮件      

回龙观四期购房特别提示
回龙观四期购房特别提示

(2003年7月16日)


一、 关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表
  1、签约当日,买受人不能提供已经市开发办审批合格的审批表,可先选定意向购买房屋。选定房屋可保留
   5日,待审批合格后签定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2、如5日后仍不能提供已经市开发办审批合格的审批表的,选定房屋不再继续保留,供其他买受人挑选;
   但可保留其购买资格,待其审批合格后仍可在剩余房源中购买房屋。
二、 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① 签约当日支付不低于合同总房款30%的首付款。
   ② 签约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房款95%。
   ③ 剩余5%尾款待入住结算时支付。
  2、 商业贷款:
   ① 签约当日支付不低于合同总房款30%的首付款。
   ② 贷款金额保留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位,要求签约后2月内该款放款至开发商指定帐户。
   ③ 余款签约后15日内支付。
   ④ 要求委托现场代办公司统一办理产权手续。
  3、 公积金贷款:
   ① 签约当日支付不低于合同总房款30%的首付款。
   ② 贷款金额保留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位,要求签约后2月内该款放款至开发商指定帐户。
   ③ 余款签约后15日内支付。
    注:不提供组合贷款。
三、 签约
  1、 签约时必须买受人本人到场办理。
  2、 如因特殊原因买受人不能到场的,受委托人需出示经北京市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四、更名及网上登记客户认定
  1、 更名:按照原办法执行,即必须是直系亲属,双方同时到场,共同签署《转让协议》(一式三份),由
   现场专案经理批准有效。同一户口本直接更名;非同一户口本,出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证明
   文件。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转让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律留存。
  2、 登记认定:考虑到网上登记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客户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中有一项正确,否则不予认可。

--
2003-07-16 21:02:3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13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