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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是什么回事?该网址不再展示
“小产权”,是一种绝对的“口语语言”。
说实话,如果从规范汉语和普通话的角度,早该禁用了。
可是,建设部这样的政府机关,也这么发言。老百姓难免“不懂”
先说说比较早的“小产权”吧,其实就是“经济适用房产权”。
相比普通商品房完全交纳土地出让金,不需购买后五年才能交易。
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是“小”,而且产权证上多一个“经济适用房章”。
时过境迁,最近让建设部和开发商们头疼的,是另一种“小产权”。
其实,以前,我们把这种“小产权”叫做“乡产权”。
什么叫“乡产权”呢,就是农村利用集体土地管理不严的漏洞盖房。
“乡产权”其实也分两种:
一种是“合法”的擦边球乡产权,也就是占用宅基地的合法建筑。
这种建筑按规定不可以对城市户口的人群销售,只能卖给本村居民。
所以,购买这种乡产权,属于违规,将来或许还有可能“转正”。
一种是“纯黑”的违章建筑,也就是没有审批手续的“私搭乱建”。
这种建筑,甚至可能是占用农用地搞起来的,没有任何规划审批。
如果购买这样的乡产权,是完全得不到保护的,很可能被“拆除”。
无论那种“乡产权”,也就是建设部说到的“小产权”。
其风险,也就是建设部提醒老百姓小心的“风险”在哪里呢?
说白了,就是是否“合法建设”,“合法销售”这两条。
如果没有发改委的合法立项,没有规划部门的审批……
没有建委的工程管理和验收,那样的房子确实很“危险”。
而如果没有合法的“产权”,也是很麻烦的,所以要“小心”
以上,就是本文第一个论题:“小产权到底怎么回事?”
接下来,就上面的问题为什么会发生,说一些看法和建议。
说起“小产权”,其实就得谈到“政府不作为”。
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
北京这样有大约500万户人口的城市,最少要有50万套廉租房。
可目前的事实却是,在2009年五一以前,连1000套都提供不了。
政府的不作为,不履行义务,宏观调控对房价飞涨的无能为力。
最终导致有些老百姓只能铤而走险,到底该是谁的错呢?
房价太高了,我家在健翔桥,一套63.8㎡二手房竟卖了73万!
老百姓赚钱不容易,又不能去偷去抢,买不起房子,能怎么办?
现在房价高,市场乱,主管部门不可能完全没责任吧。
归根到底,是“长官意识”,是“没把老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
其实,要说,现在政府真的是为老百姓做了很多实在的好事。
就拿限价房来说,短时间内推出这么多限价房用地,不容易啊。
这些限价房一旦形成有效供应,必然会有效降低北京房屋成交价。
这些好事,当然要给政府记功,哪怕有些开发商出来骂娘。
可是,属于工薪族的真正的老百姓还是买不起,该怎么办?
虽然,我人微言轻,合作建房和蓝城也都还没能取得成功。
但是,如果有人愿意听听我提出的一点建议,我会这样说:
⒈ 对于老百姓:
要理解政府部门的难处,要了解政府部门的效率。
乡产权的房子有风险,特别是“纯黑”没有规划的“私搭乱建”
要听政府的话,这种东西根本买不得,一定不要去买。
对于那种“违规”的属于合法建筑,但不该卖给城市居民的……
说实话,能不买,也建议您尽量不要去买,毕竟有一定风险。
⒉ 对于政府主管部门:
城市建设的第一步是公共配套和福利设施到位。
北京不该选用昂贵的磁悬浮,而应该用经济的导轨电车。
对于廉租房和市政配套,应该多学学国外的先进经验。
对于抑制房价和政府土地收益这个矛盾,应该科学解决。
政府持有配套商业50%的收益权,是最合理的方式。
也许这个新概念,在蓝城中被提出后,你们还没研究透。
但是,希望能好好算一笔账,为了政府,也为了人民。
50年的收益一次收取6000元,肯定不如每年收取1000元。
有了这个,能更好的兑现土地收益,就少从民宅里拿点吧。
说真的,老百姓不容易,政府应该把解决住房问题当义务。
而要想做到这一点,上面说到的两件事是关键:
第一件事:是改变城市规划以公路和私车为主的规则,
优先发展和普及“成本低、占地省、舒适、安全”的轨道交通。
第二件事:是政府要研究并采纳“持有商业地产”的收益模式。
只有掌握这个“生财之道”才能治愈“炒住宅用地”的痼疾。
希望大家理解“小产权”和“乡产权”的规则。
更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和宏观调控能在高房价面前“有所作为”!
祝中国的城市规划和房地产事业越走越好,早日恢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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