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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有限产权”详解:未拥有完整所有权
经济适用房“有限产权”详解:未拥有完整所有权

8月24日,由国务院主持的全国住宅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全国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设区城市,凡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城。2008年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把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年底前,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

而在前不久,国务院刚刚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为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政策:住房保障路线图展开 经适房首度定为有限产权 全文

“有限产权”第一次提出,就在房市引起不小的波动。由于新名词的出现以及未来政策的不确定性,市场上经济适用房的二手房交易行为就受到了影响,大多数买卖双方采取了观望行为。


据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市场部统计数据显示,在上述《意见》出台后的一星期内,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家登记量就下降20.4%,成交量环比下降18.5%。一周来,北京市昌平天通苑、回龙观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量减幅最高达到21%;丰台的西南三环地区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量减幅达16%;四惠、百子湾地区二手经济适用房成交量减幅达13%。

可以说,《意见》将有利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改善,但是其仍然留下很多疑问待解,经济适用房政策中第一次出现的“有限产权”为何意?是否影响到政策出台前的购房者?新的《意见》能为经济适用房市场带来多少转机?

为此,法制日报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房地产专家易宪容。要点如下:

何为有限产权? >>>

是否影响到先前购房者?>>>

能否立竿见影?>>>

实施后可能面临的问题 >>>





北京二手经适房买家减两成 有限产权引观望

“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公布仅一周的时间,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就受到影响。来自于21世纪不动产北京区域市场部统计数据显示,在上述政策公示后的一星期内(即8月13日至20日),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家登记量就下降20.4%,由于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意愿明显降低,其成交量环比下降18.5%。



网络焦点:经适房被定为有限产权引发争论

网友:中国有句俗话叫:“安居乐业”。房子是特殊商品同时又是老百姓生活所必须的!我建议政府首先要退出房地产利益链;其次,停止期房销售;第三,经济适用房一旦有了产权,20年内不许买卖,如非卖不可的应该由政府折价收回!也就是说除商品房之外不得随意买卖。这才符合中低收入者多数人的利益。

网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其中“一定比例”应该是大于1,这样才能有效打击某些投机者。

网友:个人认为,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应该归政府所有,符合条件的使用人出资购买使用权。当使用人确需转让使用权时,由政府收回并退还使用权人出资部分(扣除折旧部分),房屋用于解决下一户居住困难户,如此循环周转。

网友:我和女友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大学生,毕业后在一家公司上班,两人月工资共3000元,当地房价已涨到每平米3000多元,家里也无经济能力再支援结婚、买房,但我们必须要结婚、建立自己的家,面对高房价、低收入,很是无奈。像我们这样的来自农村,生活在城市的大学生,在社会上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都面临着同样的生活境况,我们不是穷人,更不是富人,美丽的城市里没有属于我们的一砖一瓦,生活下来真的很辛酸。

网友:在我们这里也是这种情况,房子被有钱的外地人炒得很高,苦了本地人了,发达地区的收入水平与我们差别较大,在我们这里每月2000元算可以了,但怎么比得过天南海北呢。这些人抬高了这里的房价,让我们大多数本地人买房困难!这显然不公平。我认为:发达地区的人异地买房应视为购买奢侈品,应像烟草一样执行45%~60%的消费税的较高税率,不过如果这些有钱人到贫困地区买房,则可以与本地价格一样。因为这是扶贫,应当提倡。



住房保障路线图展开 经适房首度定为有限产权

昨天(8月13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明确表示,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根据24号文,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其今后上市交易将受到种种限制。自此,经济适用房,混淆于保障性住房与普通商品房的历史将被彻底“终结”。[详细]

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2007-09/02/content_6648704.htm


http://bbs.hlgnet.com/seeinfo.php?seename=%B8%B6%B0%E0%B3%A4





2007-09-02 18:34:4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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