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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女青年,我今天请市长给我介绍一个民工
今天,我给市长信箱发了份信,要求他给我介绍个民工。
2005年因为买不起商品房,有着经济适用房资格的我买了不到60平的经济适用房,因为要供房,所以省吃俭用,没有能力捣饬自己,所以至今没有价掉。因为我的父母还有我哥都和我挤在一起,父母迫切要求我嫁人一定要嫁有房的,现在政府的政策出台了,那意思是不是我必须放弃掉我的房子,因为我必须找有房的,或者以后能买的起房的。怎么办,政府必须要我家一个穷鬼才肯放过我的房,我的家人怎么办,我是外地到北京的,家里其他人都没有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我怎么办,这是什么政府,政策都是傻子制定的吗,或者都是那些买了好几套商品房,或是白住着出租着好几套公房的人指定的规定吗?
我一定会不断得找北京这些父母官的,让他给我解决我的个人问题,实在不行,就让他们包了我吧,反正他们的二奶也多,就当多一个,估计都记不起我来,我只要他给我一个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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