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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样的房子还有谁去买
连个长期租赁都算不上,我要是租70年的一个房子,起码我可以转租给别人,我再买一栋房子也不会有人管我只要我付租金。买了经济适用房,算上契税、装修、物业、银行贷款利息,好像回购还要算折旧,这TMD比租房没便宜多少。对了,我要是不买房,还可以用这笔钱买点国库卷。不知道有没有人仔细算过,那个合适,谁还敢买经济适用房呀!这帮。。。。无语了。惦记着回购后买经济适用房的也要好好算算了。
法律是不能向前追溯的,要不真的像前面的ZZ说的,计划生育前超生的一律要枪毙了。还TMD什么法制社会呢,我手里的房产证到底有什么用处,难道是废纸一张吗?
前面有人说买了经济适用房就应该回购,首先我只能BS你,不说你的动机,起码你是个幸灾乐祸的主儿。我买房时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我也只买了一套房子自住,凭什么政府的失职要我来承受!退一步,如果公房也这样执行,我也忍了!老子每月按时全额纳税,做守法公民,难道连我的栖身之地都要抢走吗?
现在房子升值了,政府来回购了。也不想想,升值是由于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上涨导致的,不是因为只有经济适用房才上涨,最多也就是把当年经济适用房和同地区同类型商品房的差价补上。再收更多的钱,就是抢劫了!不知道如果房子跌倒了2600以下,政府会会仍然2600回购?我是不信。
土地拍卖的是他们,收税的是他们,回购的是他们,我们是什么?天天等着挤奶的奶牛?
如果这个细则真的是这样,我还能对。。。报什么幻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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