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梅汤目前处于离线状态](https://user.hlgnet.com/face/Image30.gif) |
等 级:资深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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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币:72085 |
积 分:48954.2 |
注册日期:2002-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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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路过往的中介神仙进来细听分明!请在本帖下面跟帖,进行ID公示。
最近发的帖基本全是卖房的,有直言不讳的,有冒充业主的,还有大骂出口的。
搞得本版乌烟瘴气的。
听着,从今天开始,试行新规定一个月。
第一,放开中介发帖,但是,必须标明以下四项:
1)中介公司名称
2)办公地址
3)联系电话
4)联系人姓氏
看好了,以上四样,缺少一样不可。
第二,同一公司不能重复发帖。
虽然同一公司可能会有不同的业务员,但是版面是有限的,同一间公司信息每周只许发一次,无论是否是同一业务员,是否是相同的房源内容。每个公司,每周也只有一次机会。别搞小把戏,那是能看出来的,发现了,禁言一周。
第三,请文明发言,还版面一个清白空间。
不许吵架骂人,不许自己反复顶帖(一天顶一次也就算了,来回老顶,我肯定锁上),不许穿马甲冒充客户吹捧。违者一律踢出无赦。(吵架的双方一起踢不给判断谁对谁对,我这不是衙门)。如果一人违规被踢出,那么该人所在的中介公司,一周之内,发帖必被删除,登陆必被踢出。
本规定所提的一周,是指按公历执行的自然周,即周一至周日。不是按初次发帖时间算起。
备注,请各位业务大人,在本帖下面跟帖,登记一下你所用的ID的真实信息。进行ID公示。
发帖内容如下:
ID:桃花猪。
所在公司:桃花公司。
公司地址:桃花村桃花路。
真实姓名:桃花郎。
联系电话:110119112。
如果个人退出中介行业,跟我发信史,我可以帮忙删除公示。
众人拾柴火焰高,各位相互监督,有违反规定的帖子,请随时举报。
欢迎各位正确回答网友提出的相关专业问题。
试行哈,只是试行,有问题会随时更改的。 (此文由酸梅汤在2007-11-20 08:49: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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