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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公布公示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
2月18日公布公示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
2月18日公布公示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将过去已购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上市交易“补交成交总价10%后即可自由买卖”条款修改为“补交买卖差价70%后可上市交易”。
这个政策怎么满没有满5年, 差距这么大? 依一套100平的房子为例, 假设2003年3月到期, 在北京经济适用房政策适用之后, 卖掉给国家的钱是, (50w假设卖房子价格-30w购买房子价格)*70%=14w, 这50万还是假定的政府确认的卖价. 如果是按照已满5年的政策来算, 50*10%=5w, 大家看看, 这个政策的问题, 可能出现你买的房子就差几天, 因为政策的问题, 导致差好几万.
现在这个政策正在公示, 大家得赶快给它提意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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