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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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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土地使用权问题,我有不同看法:
对于土地使用权问题,我有不同看法:
天红95年取得土地使用权,02年或03年将其和作为其地上定着物的房屋卖于我等,其土地使用权的权效虽折损了7,8年,但其只要明告了房屋权利的实况(由于不动产必须要办理登记,这点应不会存在问题)我们是不可能要回那
7,8年的“土地使用金”的。
我知识有限,这磨想不知对不对!
2002-04-16 12:46:5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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