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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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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一般要经过申请、审核、调查、审批等过程,大致可分十步:
■第一步 借款人持有关资料向委托人提出借款申请。


  首先确定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的交存地点和办理地点。然后到交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介绍自己的情况,领取《借款申请表》。《借款申请表》一式四份,须钢笔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共同申请人只限配偶,未婚及单身人士只认可其本人收入。


  持填写完的《借款申请表》及齐全的文字材料,再次赴管理中心请经办人员审核。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


  2.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步 委托人向受托人发出公积金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第三步 受托人初审,为符合申请资格的借款人开具《审查通知单》。■第四步 相关机构评审,出具报告交受托人。


  ■第五步 受托人审核同意后,报委托人。


  ■第六步 委托人批准后,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并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


  ■第七步 受托人接到通知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


  ■第八步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步 手续齐备后,受托人发放贷款。


  ■第十步 借款人在每月还款日前在还款账户内存足还款额。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户,再由银行按借款合同拨付。
2002-04-18 10:50:1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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