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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bej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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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步想法是这样的:业主委员会规章1.0版
1。成立业主委员会,辞退天红的物业
2。业主委员会
每栋楼推选一个委员,负责在商讨小区事务时代表该栋楼发表意见。
业主推选完委员后,在委员任期内给予委员全部信任,服从委员决定。
任一业主对任一委员有监督投诉的权利,如果某委员在任期未满时被业主投诉满3次,则辞退该委员并从该栋楼中重新推选一位委员。
委员会内部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小区内事务,未能及时参加会议的按弃权处理。
3。物业资金的使用和保管
每户按建筑面积交纳物业费,物业费单价待定。
物业费收支实行透明制度,一季度一交或半年一交或一年一交。
每隔半年委员会应向所有业主报帐(将明细贴在物业楼内,任何业主都能看到的地方)
4。其他细则待定,但呼吁给予委员一定的补偿,一来补偿其所付出的精力时间,二来鼓励其他人争当委员。
(此文由cubejenny在2004-08-31 18:15:49编辑过)
2004-08-31 18:13:3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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