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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不该是库区上游的“WC

三峡,不该是库区上游的“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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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该洁净而透明的自然水域,却发现了严重的污染问题,为此,本报记者就三峡库区污染及其防治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xx先生。
  一、三峡成库后可能发生的水质问题  
  为了分析三峡成库后可能出现的水质问题,有必要先介绍一下长江的水环境现状。三峡水库形成之前,长江已经受到了相当程度的污染,污染的主要来源有:
  长江沿岸排放的大量废水、污水。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报告,2000年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废水排放总量为44.1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3.4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20.7亿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2000年COD排放量67.2万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2000年氨氮排放量为11.4万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4.8万吨,生活氨氮排放量6.6万吨。这些污水和废水大多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统计表名,上述工业废水中有近三分之一没有达标排放,库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则不到10%。
  库区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岸边随意堆放,处理率低,大部分是沿江堆存,极易冲入江中。仅库区175米水位下堆存的垃圾就达379万吨,其中135米水位以下堆存的约210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历年堆存量达3000多万吨。船舶垃圾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随意沿江丢弃垃圾现象普遍。
  三峡库区汇集了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金沙江、赤水河六大支流的来水以及若干小支流的来水,目前各个支流沿江城镇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未处理,沿岸堆放垃圾现象普遍,库区次级河流严重污染,56%的河段水质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根据2000年库区水质监测,长江干流水质可以达到Ⅲ类水质。同时,重庆主城区、涪陵区、万州区等城市江段已经形成岸边污染带。主要超标的水质项目有: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氨氮、酚、石油类、总汞等,近年来的监测数据表明,其中一些指标的浓度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三峡水利枢纽工程位于西陵峡的三斗坪,水库正常蓄水位175米,库容393亿立方米,回水末端抵达重庆主城区,水库长约600公里、均宽1100米,目前坝前水位已达135米。虽然三峡大坝上设有上、中、下三排排水孔,并会根据水情及发电需要向坝的下游不断宣泄江水,但由于新形成的水库与原有长江干流的流态很不相同,加上库底残留的垃圾、树枝,库区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活动及其他的一些原因,三峡水库的水质可能会发生变化,对于可能造成的水库污染决不能掉以轻心。
  根据类似水库的经验教训和三峡水库的具体情况,有以下水质问题值得注意:
  (1)氮、磷等植物性营养物质造成的富营养污染。库区城镇排放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村排放的农田径流,水土流失夹带入库的土壤以及淹没地区的土壤,都是水库氮、磷的来源。在流速较小的水库中,当氮、磷浓度达到一定值,温度、溶解氧等环境条件适宜时,很可能形成藻类的过度成长。
  (2)岸边污染带的扩大。原来在建设有城镇的长江岸边,已经可以观察到长度、宽度不等的污染带,其中污染物质水平高出国家地面水环境标准,但由于水流湍急,污染带中的污染物质能够较快地扩散并被主流所稀释。如今成了库,水流速度减小了一个数量级,污染带不可能得到顺畅的扩散和稀释,必将表现为长度和宽度的增加。
  (3)支流及滞留区的水质变化更值得注意。水库上游的支流流速,将会因为成了库而相应的显著减少,即使在同样的污染物浓度下,形成富营养化污染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水库两岸有一些滞留区,其污染更不容易扩散。
  (4)来自消落带的污染更应严加防范。由于三峡水库的水位还没有达到设计值,而且在水库运行中也会由于上游来水的流量和发电、航运的需要进行的调度而发生水位的变化,水库两岸将存在一些处于高低水位之间的消落带,如果库区居民在水位较低时在消落带进行某种形式的生产或生活活动,就必将给水库带来更多的污染源。
  应该指出,库区的经济活动对库区将产生的压力是很大的。可以预料,三峡水库建成之后,库区的经济将会有很大的发展,包括航运、公路运输和工业、农业、旅游等活动,还有利用水库进行养鱼的计划,这些活动如规划、管理不善,必将使水库污染负荷增加。三峡库区及上游人口逾亿,其造成污染的潜能是不能忽视的。
  二、三峡水库污染防治的现状
  三峡工程开工以前和以后,有关部门和各地专家就不断反复强调三峡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并相应地进行了一些研究。遗憾的是直到2001年才制定了《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区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并利用国债资金及世行贷款开始进行工程建设。但由于时间紧迫,世行贷款审批程序繁复,久久不能到位,到6月1日开始蓄水之前,水污染防治工程完成的状况与规划的目标相差很大。将国务院批复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与国家环保总局《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阶段验收及水源安全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验收评价报告》)进行比较,可以看出:
  1.库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
  根据《规划》要求,三峡工程二期蓄水后,严格禁止所有城镇向库区直接排放未达标污水,污水处理厂必须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并考虑脱氮除磷)。沿江重点城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规划的应在2003年6月完成的28座污水处理厂中,仅有20座可按期建成,其处理能力大大小于规划的处理厂规模。此外,库区沿江的20座库区重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按期完成。
  根据到2003年6月库区污水处理厂预计可完成的情况,预计可完成的处理能力为25.6%万吨/日,占规划处理能力的16.2%。其中,湖北省完成了46.3%,重庆市135米库区完成了46.6%,重庆市175米库区完成情况最差,只有4.3%。截至2002年4月,库区污水处理厂只完成了总概算投资的27.8%,其中重庆市175米库区完成情况最差,只有23.2%。
  需要指出的是,至今还只有极少数的污水处理厂能投入运行,另外,库区沿江的20座库区重点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按期完成。因此,可以认为,三峡库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目标没有完成,形势是十分严峻的。
  2.库区城镇垃圾处理厂建设未完成规划目标
  《验收评价报告》显示,到2003年6月,库区规划的20座垃圾处理厂中,有18座可按期完成,2座不能完成。另外,沿江的24座重点城镇垃圾处理厂无法按期完成。
  根据库区垃圾处理厂完全情况看,到2003年6月,垃圾处理能力预计可达到4747吨/日,完成规划能力的64.1%;截至2003年4月,实际完成概算投资的25.6%。可见完成情况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从现在起到2003年6月,任务还相当繁重。
  3.工业废水处理(工业结构调整)还有差距
  规划要求库区在2003年前,彻底关闭所有规模以下的造纸、制革、农药、染料等污染严重企业,关闭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年产5万吨以下的啤酒企业、1万吨以下的白酒企业;小氮肥企业要通过技术进步与技术改造,实现污水零排放;其他所有工业企业,都要实现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关闭所有小型采矿点。所有搬迁企业实现清洁生产。纳入《规划》的101个重点工业污染源被要求进行污染治理,实现全面达标排放,完成年度为2003年。规划要求到2003年,库区工业废水COD排放量削减20%,到2005年,库区工业废水COD排放量削减30%。
  根据《验收评价报告》,纳入《规划》的101个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中(重庆50家,湖北51家),已建成项目或治理达标企业5个(均在重庆市)。按照项目数计算,完成率45.5%。正在搬迁或开展污染治理的项目47个(湖北省16个,重庆市31个,验收报告未指出最终完成时间,初步估计2003年底不能投入运行或完成建设;还有6家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重庆市)。
  《验收评价报告》指出,“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2003年底可削减工业废水的COD排放量约1.5万吨/年,能够实现工业废水COD排放量削减20%的规划目标”。但根据《规划》中数据,库区接受的工业废水COD排放总量为11万吨/年,可计得实际COD削减率为14%,并没达到规划中所要求的2003年库区工业废水COD排放削减20%的目标。
  国家统计局2003年公布:“重庆市规模以下工业数量增加,2002年,全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单位)数为104366个,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1.21%,净增10519个。其中工业企业14116个,占规模以下工业单位的13.53%,个体工业90250户,占86.47%。这些工业企业行业分布较广,涉及135个行业中类。其中以皮革制品制造业、粮食及饲料加工业、土沙石开采业、棉纺织业、摩托车制造业、砖瓦、石灰和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业、服装制造业、木制家具制造业、水泥制品和石棉水泥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修理业十大行业为主,从事这个行业的规模以下工业单位数和产值比重均达六成以上,分别为62.55%和60.94%(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企调总队,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这些新增加的规模小、污染排放量大的企业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还不得而知,很大的可能是不能满足要求的。
  4.危险废弃物处理完成没有达到《规划》要求
  《规划》要求,在重庆市主城区、万州区、涪陵、长寿县和湖北宜昌,分别建设1座危险废物处置场,年处理能力共58万吨。但《验收评价报告》指出,到2003年6月,5座危险废物处置场均无法完成,而且2003年年底也不可能完成。这对蓄水后三峡库区以及周边环境是一个非常大的隐患。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工业除了排放具有毒性、易燃、易爆、易反应、腐蚀性、传染性等可能对人类产生危险的危险废弃物以外,还会排放很多固体废弃物,它们对环境也有很多不利影响,应本着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进行控制。但《规划》和《验收评价报告》均对三峡库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控制未加注意,这不能不说是一大遗漏,大量的工业废弃物在库区周边任意堆放,必将对三峡水库水质造成巨大威胁。
  根据《规划》要求,应清理库底固体废弃物总量474.1万吨(其中湖北省74.0万吨,重庆市400.1万吨),包括生活垃圾228.5万吨(其中湖北省29.2万吨,重庆市199.3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41.2万吨(其中湖北省41.9万吨,重庆市199.3万吨),危险废物43452吨(其中湖北省28600吨,重庆市14852吨),并计划清理废放射性污染源16枚(其中湖北省1枚,重庆市15枚)。
  《验收评价报告》指出,到2003年3月底,库区清理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及对废放射性污染源的安全处置,均完成了或超过了《规划》的要求。
  但应该注意的是《验收评价报告》同时指出,“部分清运出库的固体废弃物存在二次污染的隐患。重庆市清理出库的固体废弃物得到了比较妥善的管理,但湖北省清理出库的固废大多简单堆存,若不能尽快转运之垃圾处理厂,对库区水质有产生二次污染的隐患。”
  此外,《规划》指出,库区工业固体废物历年堆存量达3000多万吨,而清理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仅为241.2吨,差距如此之大,使人不能放心。此外,按照湖北省、重庆市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三峡办颁发的《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固体废物清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清库规范》),对化工、铁合金、电镀等行业企业的残留建筑废物必须清理。验收报告没有指明此项任务是否已经完成。
  6.影响区和上游区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还远未达到
  《规划》中分别列出了库区、影响区和上游区所排放的污水量和污染物量,而影响区和上游区的水污染治理项目均安排在2005年及2010年完成。根据库区、影响区、上游区废水排放量、COD排放量及氨氮排放量的比较数据表明,该两区所排放的废水量、COD和氨氮都占据了很大部分,其影响必将是很大的。但因为《规划》对于这两区的水污染所定的目标滞后了很多年,因此在2003年6月水库蓄水,75%的废水总量、83.5%的COD总量和86.5%的氨氮总量将仍然长驱进入山峡水库。按照《规划》规定,影响区和上游区共有103个污水治理项目,至今只有1座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建成,29座已开工建设;规划的139个垃圾处理项目中,只有1座垃圾处理厂已基本建成,22座已开工建设。这种状况,不能不让人感到忧虑。
  三、对水库水质前景的预测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2002年长江三峡工程生态与环境监测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和《验收评价报告》可以估算得出每年至少约有15~32万吨COD、约2.8万吨氨氮将随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进入库区,这对于水库是很大的污染负担,还有库区周边和影响区的固体废弃物也可能进入库区。因此,在水库蓄水之后,很可能形成较为严重的有机污染和氮、磷污染。
  还应该特别注意工业废水中夹带的有毒、有害物质,由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2001年三峡库区直排长江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状况表明,重点工业废水排入库区的有害物质有:石油类污染物、六价铬、铅、酚,还有氰化物。这些污染物质对人体健康和水生生物都有极大的影响,有的是会长期积累的。
  对于这些污染物质的削减,甚至是达到零排放,都必须尽快提高到日程上来。
三峡库区还有以下污染源应加注意:
  (1)船舶流动源污染,它具有流动性、排放隐蔽性等特点。据统计,2001年,三峡库区注册船舶8300多艘,排放油污水的船舶7066艘,全年排放油污水82万多吨,排放污染物103.1吨,其中石油类33.7吨,悬浮物69.1吨。船舶向江水中排放生活污水总量约62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约628吨。三峡成库后,由于航道条件的改善、水域的拓展,三峡库区船舶数量将有飞速的发展,污染物排放量也将大大增加。
  另外,由于船舶触礁、碰撞等交通事故造成有毒货物大量泄漏及由于装卸作业不当造成的有毒货物溢漏等事故,将给水域环境带来较大破坏,给两岸人民的生命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但目前三峡库区船舶污染应急处理能力严重缺乏。因此,需要在三峡库区建立船舶应急处理体系,以改变目前的现状,提高库区应急处理能力。
  (2)面源污染。据统计,由于水土流失,每年入江泥沙达1.4亿吨,带入大量的氮、磷、钾等有机物质,加之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及集中的养殖污染,形成了库区水体面源污染日趋严重。2001年,对库区19个县,194个乡镇的农药、化肥施用及流失情况调查监测结果表明:该区氮、磷、钾比例仍不合理,重氮、磷,轻钾肥的使用,导致氮、磷过量流失。库区化肥按纯量计算,施用总量1.387万吨,流失1.08万吨。库区农药折按纯使用量为786.45吨,每公顷使用量3.22公斤。从农药构成上来看,以有机磷为主,占60.2%。因此应对面源污染控制引起足够的注意。
  (3)养殖业污染。三峡水库蓄水后,周边农民、渔民很可能会利用水库的有利条件,进行网箱养殖,但有关网箱养殖的经验教训很多,大多说明它是造成库区富营养污染的一大污染源,必须加以严格管理和控制,对于养殖密度、方式、鱼种和其他很多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
  考虑到继续在向库区排放的大量污染物,以及水库流速大大小于原来的长江水流速度后,水体自净能力将显著减弱,水库水质是只会变坏,而不可能得到改善的。
  中国工程院分院士在其《关于加强三峡库区环境保护的建议》中指出:“三峡水库水质正日益远离成库后达到Ⅱ类地面水的要求。”他们援引了中英两国政府合作开展的《长江、嘉陵江重庆水污染控制规划研究》报告中的估计:“三峡水库在正常蓄水位175米时,城区江段控制点的污染浓度建库后比建库前升高34.5%。其次是库区很多区县拟把库区水产养殖作为主要发展产业,这会给库区水环境带来新的威胁。”《建议》还指出,“库区各区县城市人口规划过大,今后10年到20年库区各县城市人口规模将比现在扩大2~5倍,如此庞大的库区人口在世界水库中是绝无仅有的,这对库区资源的需求和对库区环境的威胁将是难以估量的,也与我国密云水库尽量减少库区人口的经验相违。”
  应特别注意三峡水库库区的饮用水安全问题。《验收评价报告》提供的监测数据表明,三峡库区26个城镇饮用水源地中,65.4%的饮用水源地粪大肠杆菌、石油类指标超标,水质不到Ⅲ类。其中,粪大肠杆菌严重超标(劣Ⅴ类,20000~40000个/L)。根据国家饮用水标准(GB5749-85):只经过加氯消毒即供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总大肠杆菌平均每升不得超过1000个,经过净化处理及加氯消毒后供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总大肠杆菌平均每升不得超过10000个。因此,目前约三分之二的库区饮用水都是不安全的。此外,库区周围的农村还不可能有集中的饮用水处理厂,当地居民将会直接使用三峡库区水作为饮用水。根据农村生活饮用水标准(GB11730-89),总大肠杆菌群最高不得超过27个/L,因此目前的库区水质对人民健康存在着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四、加强三峡水污染防治的当务之急
  为了确保三峡水库蓄水后水质不致明显恶化并造成严重的影响,我们紧急呼吁,要采取坚决而有效的行动,抓紧完成规划中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并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于当前完成的状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做进一步的调查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三峡水污染防治的对策,修订原有的规划。
  具体建议如下:
  (1)应严密监测三峡水库水质变化情况,对库区,特别是岸边污染带、滞留区及消落带的污染情况进行认真、仔细的监测和分析,不能满足于平均值的达标和少数指标的达标,要确保饮用水源地的安全可靠。在出现水质恶化、饮用水不安全的情况时采取紧急措施,包括改变水库的调度、运行方式。
  (2)保证尽快完成《规划》中的城镇污水厂的建设及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包括库区计划的28座污水厂和12个小城镇的污水处理项目。影响区和上游区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也必须尽快进行,建议将原有规划进度提前至2004年完成。
  (3)对库区、影响区和上游区的工业采取更为周密的调查和更为严格的措施,应提高规划要求的COD削减率,应对废水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加以严格的控制,现在情况不明,措施不得力,将来是要吃大苦头的。
  (4)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和处置工业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其中的危险废弃物,现在没有考虑大量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处置措施,规划的危险废弃物处理厂也都没有完成,还存在着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和中转站产生二次污染的可能性,凡此种种,后患无穷,决不能漠然处之。
  (5)城镇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应该按时完成,并必须确保没有二次污染发生的可能性。对于影响区的城镇垃圾,也应给予充分的重视,要防止就近将垃圾倾倒入库区,造成严重隐患。
  (6)对于本报告中提出的船舶污染、面源污染和养殖业污染应加以认真考虑,提出防治对策。
  (7)建议尽快制定《三峡水库水污染防治条例》,以法律手段规范库区、影响区、上游区各省市、各行业、各部门的行为,确保三峡水库的水质安全。
2004-09-18 09:26:5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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