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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人贷款额度将调整 公积金贷款最多30万
晨报讯(记者李雯)从7月1日起,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将由原来的39万元调整为30万元。这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得到的消息。

  为了更好地改善职工住房条件,满足职工特别是保证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2年7月1日起,个人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由39万元调整为30万元,且
不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值的90%。

  据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的核心问题是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以一个三口之家来说,按照80平方米的住房标准,并以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价,即每平方米4000元来计算,总房价为32万元。再考虑到首付部分,30万元的贷款额度可以满足购房者的需求。

  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中,购买商品房的占到30%至40%,购买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安居房的占60%至70%。

  需注意的是,凡是在7月1日前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申请个人贷款的,并且已经开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送到评估机构评估的,或者已经开具《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送受委托银行审核的,还按原有关规定办理。
2002-06-29 11:41:13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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