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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商品房买卖中律师的作用的确不是很大,但有时还是有一定帮助的,就向买保险
去年北邮的一位博士买西直门今典花园的房子,本打算买顶层(26层)的房屋,因为价格比其它层便宜几百元,但是请了我以后我到市国土局和市建委查了一下预售房号和规划都只批到25层,建委同志也建议我们到纠察处举报,因此可以判断26层是开发商私自加盖的,我就不建议顾客购买,后来顾客采纳了我的建议,另换了楼层,否则花了80万根本不可能办下房产证,大的开发商还可以打官司,一些项目公司如向下面说的上地佳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是为了开发这一个项目而成立的,项目卖完后就注销了,即使以后打官司也很麻烦。
今年办的另一个上地佳园项目只是和开发商签了7条补充协议,其他的就向各位所说律师的作用不是很大,其实律师的最大作用就是审查项目的合法性,这是根基,其他的只是辅助性的,尽可能争取,当然经济适用住房律师就根本没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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