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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央电视台新闻台批露了天通苑的购买资格购买目的和黑白合同的黑幕,希望北京市政府能够尽快的调整政策。
问题如下:
1、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不合理,造成混乱
2、经济适用房只有政策没有管理造成黑洞太多太大
我想给政府提议下建议,大家看如何,基本意思还待整理:
建议政策修改:
只有家庭月收入低于1万元的无房户才能购买,无房户定义如下:
没有自己房子的夫妻,和父母共同居住的也属于无房户;
已经有房(不管是已购公房或者商品房,父母只有一个子女而有两套房子的)不属于此列
取消分等级,所有人都是100平米,如果面积不够,可先签订延期卖房合同,变成无房户才可购买;办理新产权时,必须已经过户
已购经济适用房,还想再买商品房的,不予办理产权,除非原价卖掉经济适用房,装修不计价
家庭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政府提供廉租房
管理方面:
房产局严格把握政策,直接干预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公证处每天即时公布销售信息,杜绝黑洞。
一经查出问题,按贪污论处直接与刑事挂钩,最高可判死刑,不能保释和假释。
可能出现的问题:
1、单身族,可以限定面积,每人50平米,单独划单身小区;如果以后结婚,可以再换房子。
2、造成很多早结婚的情况,可以在计划生育上给与晚婚奖励5000元晚育1万元的政策
3、有人会根据政策搞假结婚等,我想这种活着没劲的人毕竟极少数 (此文由龙兴天下在2004-12-24 09:38:2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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