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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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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办理的基本程序
 产权证办理的基本程序如下:

  (1)买卖房屋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持房屋权属证书(卖方提供)、当事人合法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关文件审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看评估。

  (4)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买方凭过户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领取产权证。



北方网 2001-11-15 16:46
2002-07-23 12:05:3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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