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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天通苑回龙观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缓解交通拥堵任务分解
完善天通苑回龙观地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和缓解交通拥堵任务分解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期:2005-03-14
1.编制完成北部地区综合交通规划,报市政府审定。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交通委魏成林
配合单位:市规划委、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完成期限:2005年
2.完成八达岭高速公路回龙观段辅路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交通委周正宇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昌平区政府、市路政局
完成期限:2005年
3.组织实施安立路、白庙村路、北清路东延、回南北路及相关支路建设开工。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交通委周正宇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昌平区政府、市路政局、市公联公司
完成期限:2005年
4.继续优化地铁13号线车站与公交接驳方案,建设天通西苑行人过街天桥设施。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交通委周正宇
配合单位:市规划委、昌平区政府、市路政局
完成期限:2005年
5.完善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内部交通,打通区内断头路。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交通委周正宇
配合单位:市规划委、昌平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
6.优化回龙观、天通苑地区道路交通组织,完善两地区交通设施。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于春全
配合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建委、昌平区政府、市路政局、天鸿集团、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期限:2005年
7.按照规划和相关建设标准制定未建普通教育设施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教育配套设施与住宅建设的时序关系,确保规划实现。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建委孙乾
配合单位:市规划委、建设单位
完成期限:按建设时序
8.限期移交已建成尚未移交的学校和托幼园所。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建委孙乾
配合单位:昌平区政府、建设单位
完成期限:项目建成后两个月
9.研究确定天通苑、回龙观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办学机制问题,确定公办和民办的办学方案,落实民办学校接收学生补助政策。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教委杜松彭
配合单位:昌平区政府
完成限期:移交给教育部门后两个月
10.研究区域教育资源整合问题,做好区域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公办、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教委杜松彭
配合单位:昌平区政府
完成期限:日常
11.开工建设天通苑地区综合医院。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卫生局郭积勇
配合单位:昌平区政府、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期限:2005年
12.开工建设回龙观地区综合医院。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王海平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昌平区政府、天鸿集团
完成期限:2005年
13.研究落实社保医院的医保政策,方便群众就医。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王德修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昌平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5年一季度
14.落实回龙观、天通苑地区社区居委会、邮政局所办公用房。
牵头单位负责人:昌平区政府陈秋生
配合单位:市规划委、市民政局、市邮政局、天鸿集团、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期限:2005年
15.落实天通苑公安、城管等地区行政管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方案。
牵头单位负责人:昌平区政府陈秋生
配合单位:市规划委、顺天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期限:2005年
16.加快筹建回龙观龙园派出所。
牵头单位负责人:昌平区政府陈秋生
配合单位:天鸿集团
完成期限:2005年
17.成立昌平区解决天通苑回龙观地区有关配套问题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两区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研究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和公共基础设施的移交管理和维护方案;制定两居住区公安、城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方案和社区配套服务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分解任务。
牵头单位负责人:昌平区政府陈秋生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完成期限:日常
18.制定监管措施和工作计划,综合调度、协调市有关部门和昌平区政府及建设单位,落实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事宜,及时向市政府反馈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负责人:市建委孙乾
完成期限: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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