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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房步骤明细(摘自《精品》)
购买经济适用房步骤明细

  家庭收入如何计算?
  按夫妻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者按一个人计算。家庭收入是指工资、薪金所得;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交纳部分;住房补贴;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其他所得。家庭收入是按照上一年的实际发生额核定。
  家庭年收入的审核需过三道关
  首先认购者需填写《家庭年收入审核表》和《补贴面积标准表》,由认购者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对其收入情况和补贴面积标准进行审核;
  接下来,再经过开发商的严格复查;
  最后交付市开发办审批。
  两类家庭不用填审核表
  该通知中还明确规定,以下两类家庭不用填写《家庭年收入审核表》: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双方都是教师的家庭,二是国家重点项目的拆迁居民。这两类家庭只需分别填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核表》和《国家重点项目拆迁居民审核表》,在此基础上核实补贴面积标准便可。
  超标面积须交纳10%的地价款
  国家公务人员将严格执行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
  购房面积=补贴面积标准×4000元/平方米÷所购经济适用房最高限价。
  补贴面积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4000元/平方米则是今年本市经济适用房的基准价格。以一名科员为例: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如果选择在回龙观文化居住区购房,按规定他享受的购房面积为:60平方米×4000元/平方米÷2650元/平方米=90.566平方米。
  然而,若这位科员实际购买的是100.566平方米的住房,则面积超标部分,每平方米按所购项目的最高限价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这位科员需补交的金额为:10平方米×2650 元/平方米×10%=2650元。
  由于该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所以今年之前的购房人不在此通知的约束范围之内,即去年的购房者,纵然面积超标,也不必交纳10%的地价款。
  该通知同时规定,补交了综合地价款的面积超标部分,将在产权证书上注明:已补交地价款。今后该房产上市转让时,买房人不用交纳这部分超标面积的土地出让金。
摘自《精品》
2001-08-12 22:24:3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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