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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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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你的观点,这也正是我要说的。
这个帖子是我转贴的,我想借此为以后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做个铺垫。在邻居评楼里,很多人在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情了,我一直没有搭腔。按目前的法规,成立业主委员会要在入住达到50%以上时由开发商牵头。所以现在,还没有到操作“业主委员会”这件事的时机。而且,我的观点也是,对开发商、物业应该是合作的态度而不是一开始就是对立的态度。我觉得前段时间我们和宏鹰的交流就非常好,我们的目的是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和谁作对,大多数情况下合作比对立更能解决问题。也许因为咱们这里太温和了,tty的论坛上有人说我们这里是开发商控制的,在这里,我可以很明确的说:决不是。之所以我们这里没有太多抱怨,我想,一是因为开发商和物业确实做的大体说的过去,二是因为,我们这里乐观派比较多,对于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较能够谅解、容忍。
买房,只是我们在回龙观的第一步,大家通过买房相识,并互相有了初步的了解和信任,将来在收房、装修、入住的长达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的时间里,我们肯定还会遇到各种各样如意的、不如意的问题,我真希望我们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互相认同,越来越团结。让我们共同建造我们的美好家园!
2002-09-13 12:45:2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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