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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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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扪心自问,只要你能静下心来想一想
emily05,我可以告诉你目前中介的几种操作模式,
1,正常的居间代理服务,以收取佣金为目的.而现在这种往往是一般委托,很多房主也许挂了几十家公司
2,所谓的行纪,但这个目前在大陆是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也就是和房主谈一个价格,如果多卖了,那 就全是公司的了或者按比例分配,但是这个目前国内的房主一般不能接受,如果有发现你可以到房地产经纪人协会或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去投诉.
3,还有就是目前中介比较多采用的,我们俗称的"拍房",也就是中介觉得房子便宜了,给房主定金或则全款,等于是买下这套房子了,然后再往外卖,这种方式有点打政策擦边球,原则上中介机构是不允许炒卖房子的,但也没有明确禁止(也许我不知道),这种情况,我觉得无可厚非因为他们付出了并承担了风险,但是对于他们这种做法实际上抬高了房价,我却不敢恭维,心理话非常不赞同.
4,还有就是一些中介代理了些尾房,这种情况中介是肯定要交保证金的,那么他们自由定价,保证自己的利润你觉得过分吗?

另外目前中介竞争如火如荼,政策瞬息万变,我相信你说的情况存在,但是如果你能想到公司是以经营赢利为目的的,如果没有成交,那公司靠什么收入,如果把房价弄到一个没人接受的地步,那最后倒霉的是谁,而拍房等出了钱的中介把这些房压在手里,是否影响公司的现金流?而若是居间买方如果在其他公司看到同一套或类似的房价格相差上万,你说买方会选择哪家?我要承认你说的情况存在,但我们这肯定没有,同时我向说的是,所有的房主,买方需要使用你们的权力,让那些不良中无生存之地,最终达成一个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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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经纪人在于提供好的服务!信守自己的职业道德!
2006-06-07 10:44:3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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