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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问题上,我真的希望大家能互相理解。
大家都是同一个单位的,而且有很多我的好朋友,我没有理由跟大家为难,说白了,你们没钱,我没权。对于这个标准,人事部门的权力是执行,而不是修改,我只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做事,我相信很多人事部门也是这么做的。你们没错,你们的要求并不过分,但是你们也该谅解他们,他们并没有错!如果我是单位主管,完全可以在单位内部制定相关的住房福利、住房补贴政策,这是单位力所能及的事,是完全可行的。
2003-04-15 19:50:1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36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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